2017年天津市开发区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天津市义务教育入学管理平台
2017-05-15 16:31:15
2017年天津市开发区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市教委关于做好2017年天津市初中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津教委〔2017〕20号)和新区教体委《关于印发滨海新区2017年初中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津滨教体委〔2017〕16 号)文件要求,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努力为学生提供公平、均衡的教育条件,促进保税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初中招生工作的领导,教文卫体局成立2017年初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初中招生工作的管理、指导、监督和检查。
组 长:曾佳
副组长:李洪波
组 员:陈华 张英群 邱克稳 李燕 冯莉 龙永祥
三、相关政策
(一)公办校
1.升学条件
(1)学生达到小学毕业标准;
(2)学生具有开发区公办小学学籍。
2.初中招生计划和政策
根据现有教育资源和毕业生实际情况,国际学校为九年一贯制学校;开发区第一中学接收开发区第一小学毕业生注册入学;开发区第二中学接收开发区第二小学毕业生注册入学。
3.招生办法
根据我区教育资源实际,“小升初”采取注册报名的方式办理入学手续。办法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