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天津市南开区小升初特长生招生工作方案
2017年天津市南开区小升初特长生招生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进一步加强我区体育特长学生的培养工作,鼓励学生特长发展和学校特色建设。
二、招生原则及办法
(一)根据《市教委关于2017年天津市初中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津教委〔2017〕2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经研究决定,2017年南开区部分初中继续招收体育特长生。体育特长生招生计划需由招生学校申报,区教育局主管部门审核、中招办批准,并报市教委备案。未经市教委备案,初中学校不得招收特长生。
(二)体育特长生的招生工作在《南开区2017年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指导下进行。
1.符合规定条件的体育特长学生,由学生个人自愿申报,并填写《2017年南开区初中招收体育特长生申报表》(下文简称“申报表”),所在小学进行初步审核,填写推荐意见,于规定时间将学生《申报表》、学生参加相关比赛成绩证明、“南开区小学足球特长生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学校《2017年南开区初中招收体育特长生申报花名册》等材料报区教育局体卫科、区中招办进行资格审核。
2.经资格审核合格的学生,需持《申报表》、升学证明卡于规定时间到招生学校进行综合素质面谈。招生学校根据特长生招生计划和面谈结果择优录取。被录取的体育特长生由招生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凡被录取的体育特长生,不再参加2017年南开区初中招生其它阶段的录取。有关小学要将被录取的特长生名单在学校内进行公示。
三、招收体育特长生条件
2017年达到小学毕业合格标准,且具有南开区小学六年级学籍(具有中国国籍),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小学五年级或六年级参加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天津市中小学游泳比赛”个人项目前三名(含第三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