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天津市河西区小升初特长生招生工作方案
2017年天津河西区小升初特长生招生工作方案
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落实《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等文件要求,健全体育、艺术后备人才升学机制,促进河西区体育、艺术教育可持续发展,依据市、区有关初中招生工作文件精神,特制订本意见。
一、基本原则
(一)招收体育特长生的学校原则上是经市教委、市、区体育局认定的体育后备人才学校或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且具备开设该项运动的体育场地、所需设备和专业师资。该运动项目在本校较为普及,并在市区比赛中成绩突出。
(二)招收艺术特长生资格主要依据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主办的文艺展演活动成绩。根据教育部和市教委规定,所有社会艺术考级成绩一律不与特长生升学挂钩。
(三)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的学校可以面向全区各小学自主招生。
二、招收类别及数量
体育特长生招生以田径、足球、乒乓球等项目为主,其他项目为辅,艺术特长生招生以艺术表演类为主,特长生招生总数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计划的5%。
三、招生对象的专业条件
各中学招收的特长生应在德、智、体、美诸方面全面发展,并且特长突出、专业功底扎实,具备良好的综合素质。体育特长生还需身体健康,能坚持较大强度的运动训练。招收的体育、艺术特长生必须满足以下相应荣誉之一者,方可上报区教育局予以审批。
(一)体育特长生
2015年1月以来参加市、区田径运动会以及经市教委、市体育局核准的体育竞赛,获得以下名次及获奖证书者:
1.区中小学田径运动会取得前六名
2.市中小学田径运动会前八名
3.其他体育项目市级比赛前八名
以上比赛不足8支参赛队或8人参赛的比赛项目,以成绩册录取名次为准。小学未组队参加的市级比赛集体项目,具体专业条件由招生学校制定,并报教育局体卫艺科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