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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天津市河西区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3)

天津市义务教育入学管理平台 2017-05-15 13:30:09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在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成立由区纪委派驻组、中教科、小教科、信访办、信息办、保卫科等相关科室组成的区教育局初中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制定、组织、管理和监督2017年初中招生工作。各中小学要高度重视,强化责任,密切配合,抓好落实。成立“一把手”负责的工作小组,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二)广泛宣传,信息公开。启用“天津市义务教育入学管理平台”,面向社会发布招生工作相关信息,依托“天津市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对六年级学生升学信息统一进行规范采集。实行“阳光招生”,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增强招生工作的透明度。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依据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到公办初中入学。

  (三)多措并举,促进均衡。继续推进《河西区公办初中实行学区化办学实施意见》,通过跨校送教、资源共享、教学研究等活动全面提升学区的办学水平。进一步深化集团化办学、在校园文化、品牌创建、队伍建设、管理创新、质量提升等方面整体推进,放大优质教育资源。健全教师、校长交流的长效机制。积极推进“百姓身边好学校”建设。

  (四)依法行政,强化督查。严格执行《市教委关于2017年严肃幼儿园及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纪律的通知》,确保学校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加强对特长生招生工作的管理,全区招收特长生比例不超过全区初中总招生人数的5%。加强对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与管理,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招生工作。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监督指导;区纪委派驻组要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行为,确保招生工作依法依规有序进行。

  附件:河西区初中招生学区片划分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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