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天津市和平区小升初特长生招生工作方案(2)
天津市义务教育入学管理平台
2017-05-15 13:08:15
2.各招生学校成立评委组,每个项目由3-5名评委组成,其中1/3为非本校外聘评委。
3.专项测试结束后,学生现场签字进行成绩确认。
五、录取原则
1.专项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75分。
2.综合评定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专项测试成绩占60%,多元评价成绩占40%。
3.在专项测试成绩75分以上的考生中按照综合评定成绩,择优录取。
六、监督巡查
1.测试当天,区教育局向各招生学校派出督查组,全程监督学校测试、录取工作。
2.督查组对学校测试方案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并做好详细记录。
七、工作要求
1.特长生招生工作是初中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招生学校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
2.各招生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不得擅自更改招生计划。
3.严格执行招生工作程序,杜绝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现象,对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出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