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018年天津保税区空港学校秋季转学登记通知
2017-2018学年天津保税区空港学校秋季学期转学登记通知
依据《义务教育法》和天津市小学、初中学籍管理规定,结合我区教育实际,现将2017-2018学年度空港学校秋季学期转学要求通知如下:
一、转学原则
整体把握我区教育资源,充分考虑学校承受能力和社会实际需求,在确有学位的情况下接收手续齐全且验证合格的学生转学申请。
二、转学材料现场审核
1、审核时间:7月6日—7日(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上午9:00—11:30;下午13:00—5:00
2、审核地点:天津保税区空港学校(天津空港经济区东六道39号)
三、转学对象和条件:
1、本学期只办理小学二年级~初中九年级符合条件的学生转入手续,其他年级不予办理转入。其中,初中九年级只接收本区户籍(含蓝印)学生的转入申请。初中七年级只接收在外省市就读的本区户籍(含蓝印)应届小学六年级毕业生的跨省升学申请。
2、具有天津保税区空港经济区常住户口(含蓝印,户口登记日期在2017年6月30日前)的学生,其户籍的户主、在区内合法固定居所的产权所有人必须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具有我区集体户籍的大型企业员工子女,实际居住地必须在空港经济区区内。
3、天津保税区空港经济区“五证”齐全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五证”即申请人家长满一年的居住证、单位工作证明含交满一年的社保证明、自有或租房备案证明、原籍户口本、学生预防接种证明)。
4、具有中小学学籍且在全国学籍系统中是正常状态的中小学在籍学生。
四、转学登记办法
转学登记采用网上信息登记办法,符合转学报名条件的家长,首先注册并登录空港经济区幼儿园和中小学学位报名信息采集系统(网址:http://kgjy.tjftz.cn),于2017年4月19日~6月30日进行网上填报信息。申请人必须进行网上填报信息,不接受现场报名登记信息。
学生家长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如实、详细填写学生及申请人(家长)的所有信息,如所填信息不完整、不真实,造成不能进行报名的,后果由家长个人自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