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天津市和平区小学科技特长生认定实施方案
家长帮社区天津站
2017-04-12 15:57:43
2017年天津市和平区小学科技特长生认定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做好和平区小学科技特长生认定工作,保障认定的科学性、公正性和权威性,确保特长生认定的质量,制定本实施方案。本方案适用于科普活动、科技竞赛活动,科技培训等。认定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遵循个人申报、学校审核上报、区教育局审核认定的程序。此认定工作由和平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二、认定标准及办法
在小学阶段实行科技特长积分制,对参加规定的各项科技竞赛活动累加满10分的应届毕业生可凭有效证件认定科技特长生。今年将对和平区小学生科学素质进行综合评价,全面反映学生小学阶段的科学素质即参加全国、全市、区组织的各项科技活动、科技竞赛、科技培训等相关信息。经区教育局审定盖章后作为小学科技特长生认定最终凭证。具体办法如下:
(一)个人申报
小学应届毕业生根据区教育局所规定的认定项目并结合自己参加各类科技竞赛的获奖情况、科技活动情况、科技培训情况,填写科技特长生申报表,向学校申报,申报资料要求详实,并提供相应的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学校初审及和平区青少年宫复核
学校根据学生所申报的项目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综合评价申报表、一寸近照进行审核,经审核后填写汇总表(电子版及书面)报送和平区青少年宫复核。
(三)区教育局认定
和平区青少年宫复核后上报和平区教育局进行最终的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