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届“华杯赛”赛事安排及参赛办法(2)
家长帮社区天津站
2016-08-17 13:28:29
3、总决赛
时间:2017年暑假期间(具体日期另行通知)。
地点:广东省惠州市。
人数:10人,其中小学中年级组2名选手,小学高年级组2名选手,初中一年组2名选手,初中二年级组2名选手,领队、教练各1名。
形式:笔试和口试。
成绩:分个人成绩和团体成绩
1、个人成绩:
两次笔试成绩的总和。小学中年级组、小学高年级组、初中一年级组、初中二年级组分别选拔个人金、银、铜牌获得者。获得2017年“华杯赛”冬令营和夏令营一等奖选手分别进入相应组别参加比赛,计个人成绩。
2、团体成绩:
各代表队小学高年组、初中一年组笔试4名选手总分加口试成绩,决出团体冠、亚、季军及第四至第八名;其余代表队按各代表队笔试总成绩取团体第九至二十名。
三、奖励
1、决赛
(1)设个人一、二、三等奖,比例不超过本市参加决赛人数的36%,其中一等奖为不超过参加决赛人数的6%,二等奖不超过决赛人数的12%,三等奖不超过决赛人数的18%。
(2)获决赛一、二等奖选手的基层辅导教师荣获“优秀教练员”奖,获决赛三等奖选手的基层辅导教师荣获“优秀辅导员”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