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天津市学校文艺展演(个人项目)西画项目须知
按照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3年度天津市学校文艺展演的要求和安排”,现将西画(个人项目)的参赛须知公布如下:
一、咨询、报名时间、地点:
1、咨询、报名时间:2013年3月3日—3月10日 9:00-11:30、14:00-16:30
2、报名地址:天津青少年活动中心综合教育楼一楼四季光厅
3、咨询电话:58197613
二、报名办法:
1、报名表填写要求:
(a)必须由家长或学生本人填写;
(b)必须准确、正确的填写学生姓名及所在学校;
(c)必须填写真实有效的联系电话。
(d)必须粘贴好近期1寸免冠照片,到学校加盖照片骑缝章(校级公章)。
2. 持填写完整并由学校加盖校级公章的报名表到项目承办单位报名,同时交纳与报名表同底版1寸照片一张及参赛费,领取参赛证(报名后参赛选手须认真阅读参赛证背面的参赛须知)。
3、本次比赛将分设小学甲组(1-3年级)、小学乙组(4-5年级)、初中组、高中组(含中职学校)、大学组(含高职学院)。
4、参赛费:小学组30元/人;初中组、高中组、大学组50元/人。
5、报名后概不退费。
6、因展演赛期跨越应届毕业生升学考试时间,参赛组别会发生变化,故应届毕业生不能参加个人项目比赛。
7、本次参赛不提倡集体报名,个别需要集体报名的需向市展演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并承诺负责将参赛的全部具体事宜认真、耐心地向学生解释清楚,批准后可组织报名工作。
三、赛程安排:
1、初赛时间:2013年3月15日——3月31日(请按参赛证规定时间、地点参加比赛)
初赛地点:天津青少年活动中心综合教育楼
2、公布初赛成绩:2013年3月26日、4月8日。
公布地点:天津青少年活动中心综合教育楼一楼大厅
备注:同时可登录www.cntycc.com网站查询比赛成绩。
各组别参赛人数超过50名,增设决赛。
四、参赛要求:
1、初赛:参加现场比赛(90分钟),包括速写、现场写生(素描、色彩任选一项)。
2、决赛:参加现场比赛(120分钟),包括笔试、速写、现场写生(素描、色彩任选
一项)三项内容。
3、作品规格:小学甲组、乙组作品为8开尺寸;初中组、高中组、大学组作品尺寸为素描、色彩4开,速写8开;。 4、比赛使用纸、画板由承办单位提供,其余比赛用品学生自备。
5、在作品正面不能出现有关作者的任何信息资料。作品背面盖章处须注明姓名、参赛证号、所在区、学校、有效电话等内容,如各项填写不清者,后果自负。
6、参赛学生一律不得带参照物入场,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即取消参赛资格。
五、参赛规则:
1、参赛选手认真阅读《项目须知》。
2、比赛中注意饮水及食品安全;比赛中如遇突发事件,学生、家长、老师必须听从组委会及工作人员的统一指挥。
3、参赛选手须持参赛证提前30分钟,到天津青少年活动中心综合教育楼一楼大厅点名处报到,开赛后选手未到者,按弃权论。
4、参赛选手必须在指定候场区候场,比赛结束后请立即离开比赛现场。
5、 对于比赛成绩有异议者,经所在学校同意并提出书面核查申请后,由组委会设专人予以办理并书面回复,申请查分者需交50元查询费,如发现计分错误即更正并退还查询费。
6、初、决赛作品一律不退件。
7、所有参赛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组委会享有使用权。
8、了解学校文艺展演更多内容,请登录网站: www.cntycc.com 。
六、奖项设置:
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获奖比例为参赛人数的35%。如本次展演参赛节目水平未达到奖项标准,奖项可空缺。。
七、参赛未尽事宜请与天津青少年活动中心活动部(221室)联系
联系地址:河西区隆昌路与资水道交口
联系方法:58197613
承办单位:天津青少年活动中心
2013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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