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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学生法制教育工作--天津市育红中学

天津日报 2008-04-30 10:12:20

  育红中学是南开区区重点中学,在校学生2000多名。多年来,我们坚持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做了以下几点工作:

  一、建设三个载体,提高学生的法律素质。

  载体一:发挥第一课堂主渠道作用,上好法制教育课。我们坚持每月一节法制教育课,纳入课表,使法制教育课程化,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考核、经费“六落实”。坚持校长、主任听课制度,定期开展法制课教研及评优观摩活动,交流教学经验,增强教学的准确性、生动性,提高法制课的教学效果。

  载体二:开辟第二课堂,法制实践活动增效果。根据学生课上掌握的知识,针对学生年龄特点、思想实际、接受能力和思想品德发展规律,结合各学段重点,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活动。(1)每学期举办“我与法”主题班会教育活动。(2)每学期举办一次《法制教育手工报》评比展览。

  载体三:建设“三位一体”法制教育网络,社会资源来补充。我校在法制教育中的重要思路就是充分利用社会教育资源,针对青少年的特点,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努力构建了以学校为主阵地、家庭为基础、社区为依托齐抓共管的“三结合”法制教育网络,使学校、社会、家庭三方教育形成合力,创新了法制教育途径,具体做法是:1、与所在的兴南街办事处和兴南派出所建立了学校、街道、派出所法制教育网络。2、聘请公、检、法、司部门专职法律工作者和有关心理教育专家组成学生法制教育宣讲组。充分利用了法制教育资源,开创了各方人士直接参与学校法制教育途径。3、坚持开展“法制教育进家庭”活动。使学校、家庭互相配合,发挥各自优势,使法制教育更加扎实有效。4、开展了创建法制教育基地的活动。我校在少管所、法院少年庭、司法局宣传科、街道综治办建立法制教育基地,开展现身说法,以案说法和法律咨询等活动。

  二、提高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依法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学校每学年举办一次模拟法庭活动,还建立了法律咨询室,为学生提供法律服务。

  为了保障残疾和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受教育的权利,在每年的招生中,我校主动承担儿童福利院残疾儿童的招生工作,减免他们的学费,学校还为20多位特困家庭的学生减免学费,以保证这些特殊群体的未成年人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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