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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深圳盐田区秋季插班学位申请指南

家长帮深圳站 2018-06-11 16:39:07

  盐田区2018年秋季插班学位申请指南出炉

  一、受理对象

  申请学位少年、儿童父母在盐田区居住并符合如下条件之一:

  (一)深圳户籍;

  (二)享受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三)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适龄少年、儿童;

  (四)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使用功能《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盐田区居住满一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少年、儿童。

  说明:

  因转学插班学位紧张,原则上只受理(一)和(二)两类申请人申请。

  若无学位富余,不受理学位申请。

  二、受理申请的学位数

  盐田区2018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可提供的插班学位情况表

  说明:

  1.以上学位数指2018年秋季9月份开学各年级所提供的学位数。

  2.已无学位的学校原则上不受理学位申请,已无学位的年级也不接受学位申请。

  3.初中学位申请,结合2018年中考报考条件(三年完整的深圳市内初中学籍、父母一方有效居住证和三年在深社保、),非深户学生转学原则上仅接收一直在深圳市内就读的插班生,且符合中考报考的居住证和社保条件。

  三、时间安排及流程

  (一)申请时间

  6月19上午9:30至22日下午16:00

  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年级网上申请通道开通(没有空余学位的年级不再接受申请)。

  登陆盐田转学插班申请页面,申请入口如下:

  http://www.yantian.gov.cn/cn/service/zdywly/xwsq/

  填写学位申请信息后下载打印《盐田区义务教育转学插班学位申请表》,一式两份。

  (二)交资料

  申请人带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申请学校核验入学资料,并由学校复核积分。(时间为6月下旬,具体看学校通知或自行咨询)

  (三)预受理情况

  7月6日,学校通知家长预受理情况和积分排位情况。

  (四)公布结果

  9月1日前,学校通知已接受预受理申请的家长资料送审结果。

  对送审不合格的或转入年级与国家学籍年级不相符的,请家长回户籍所在地就读。

  请家长务必按以上时间表申请插班学位,逾期将不再受理。

  四、所需资料

  (一)深圳户籍学生

  1.《盐田区义务教育转学插班学位申请表》(网上填报后打印一式两份);

  2.儿童出生证,儿童及其父母户口本(户口本请务必复印首页,即户主页);

  3.盐田区学区内的合法住房证明材料;

  特别说明:

  (1)非购房户申请盐田外国语小学(含东和分校)、盐田外国语学校Ⅰ类学位的说明:截至2018年2月28日(以发证日期为准),在盐田外国语小学(含东和分校)学区租房满3年者,方可按学区申请其学位,不认可合租房。提供单位宿舍、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祖屋等住房资料的,需提供水电费、电话费、网络费或物业管理费缴费单据(需提供2015年2月或2月之前某个月,以及2016-2018年各2个月的单据),证明在此居住的时间满3年。

  (2)申请其它学校学位的深户申请人,《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签发时间需在2018年6月1日之前。

  (3)自有产权房者,购房时间截止至2018年6月1日。

  4.加盖原就读学校公章的在校学生信息表(即在国家学籍网打印《学籍卡片》)、《学生手册》或《成绩单》等。

  5.《独生子女证》(非必备件,但影响积分)。

  注意:以上材料1,4收原件;材料2,3,5收复印件、验原件。

  (二)非深圳户籍学生

  1.《盐田区义务教育转学插班学位申请表》(网上填报后打印一式两份);

  2.儿童出生证,儿童及其父母《户口本》;

  3.父母一方的在深《居住证》;

  特别说明:若申请人父母双方都为非深户,则至少一方需提供截至2018年6月1日前办理的在深居住证。

  若申请人父母双方为深户或一方为深户,则无在深居住时长限制。

  4.儿童父母一方在深参保的社保卡及社保清单。

  5.儿童父母计生信息备案(在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备案);

  6.盐田区学区内的合法住房证明材料,签发日期需在 2017年6月1日之前;

  特别说明:

  (1)非购房户申请盐田外国语小学(含东和分校)Ⅰ类学位的,同“(一)深圳户籍儿童”,“特别说明”中的“(1)”点。

  (2)申请其它小学学位的非深户儿童,《房屋租赁凭证》、《房屋租赁信息》签发时间需在2017年6月1日(以发证日期为准)之前,租赁期限至少1年3个月,例如:提交2017年6月1日办理的学区《房屋租赁凭证》,租期最短至2018年8月31日;提供单位宿舍、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祖屋等住房资料的,需提供水电费、电话费、网络费或物业管理费缴费单据(需提供2017年3个月、2018年2个月的单据),以证明截至2018年6月1日,已在此居住的时间满12个月。2017年及之后的转学插班均要求提前一年办理好租房证明材料。

  (3)自有产权房者,购房时间截止至2018年6月1日。

  7.加盖原就读学校公章的在校学生信息表(即在国家学籍网打印《学籍卡片》)、《学生手册》或《成绩单》等;

  8.《独生子女证》(非必备件,但影响积分)。

  注意:以上材料1,7收原件;材料2,3,6,8验原件、收复印件;材料4社保卡验原件、社保清单收原件。材料5需到在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备案。

  (三)属于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

  在申请学位时除应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外,还应出具优惠规定的有关材料。

  五、学区划分

  (一)小学学区划分

  1.盐田外国语小学:

  海涛路(起自与沙盐路的交汇口)-东和路-海景二路-金融路(终至海景栈道)连线以东;深盐路以南;海山路以西。海景二路以南;海山东三街以西。

  2.东和分校:

  沙盐路以南;公园路(起自与沙盐路交汇的路口)-金融路-海涛路-桥东街连线以西。

  3.海涛小学:

  海涛路(起自与沙盐路交汇的路口)-东和路-海景二路-金融路(终至海景栈道)连线以西;官下路-田荣路-公园路-金融路-海涛路-桥东街连线以东;沙盐路(西至官下路口,东至海涛路口)以南。

  说明:盐田区外语小学(含东和分校)和海涛小学学区的划分第五年试行,仅对2018秋季新生招生及2018年7月至2019年3月的插班招生有效,此后的招生学区划分可能随生源人数的变化有所调整。

  4.田心小学:

  沙盐路(起自与沙深路交汇的路口)-公园路-田荣路-官下路-沙盐路连线以北;工业东街以南;深盐路(工业东街路口-沙盐路东路口)以西。

  5.林园小学:

  工业东街-深盐路(叶屋西街路口)连线以北;叶屋西街以西。

  6.田东小学:

  深盐路(西起叶屋西街路口)以北;叶屋西街以东。

  7.梅沙小学:

  大梅沙、小梅沙。

  8.盐港小学:

  洪安路以东—盐排高速路以北(包括:洪安围、北山道工业区、黄必围、华侨新村、杨梅新村、山边村、华侨新村一二期、西山吓、海鲜街〈上街、下街、圩镇、渔民新村〉、沙头新村、沙岗圩〈吉麻湖〉、沿港新村、和亨雅园、海滨假日、春天海、金海雅居、书香文苑、蔚蓝雅园假日。)

  9.中山纪念学校:

  洪安路以西和朝阳市场(含朝阳市场)—盐田北四街以东—盐排高速路以北(包括:朝阳市场、裕宏花园、金水湾、新老石头围、裕达华庭、裕鹏阁、金港盛世、麓港国际、社排、明珠花园、东海丽景、倚山时代、金斗岭工业区、明珠市场、九号小区、天利明园);盐田三村。

  10.乐群小学:

  朝阳市场以西(不含朝阳市场)—盐田北四街以西—盐排高速路以北(包括:盐田四村、坜背、龙眼园、江屋村、朝阳围、西禾树、老塘、伯公树、盐田港十六号小区、幸福海、东港印象、花样年.花港、和亨家园、和亨中心广场、浩海明珠、鹏广达山海四季城、悦千山雅园)。

  11.云海学校:

  盐田街道盐排高速路以南(包括:云顶道、海桐居、半山半海、畔山庭院、御景台、半山溪谷、梧桐春晓、玺悦山、金山碧海,连同盐田高级中学-颐康院-水务集团-市外国语学校高中部整片区域)。

  (二)初中学区划分

  盐田外国语学校:

  大小梅沙片区。

  田东中学:

  沙头角片区、海山片区。

  盐田实验学校:

  盐田街道盐排高速路以北、梅沙片区。

  云海学校:

  盐田街道盐排高速路以南(包括:云顶道、海桐居、半山半海、畔山庭院、御景台、半山溪谷、梧桐春晓、玺悦山、金山碧海,连同盐田高级中学-颐康院-水务集团-市外国语学校高中部整片区域)。

  六、积分入学办法

  全区中小学2018年秋季转学插班实行积分入学。

  申请人所得积分为“类别分+累加分”,按积分从高到低录满为止。

  在出现同分情况下,按儿童出生时间先后顺序排位,录满为止。

  盐田积分对照表及说明

  (点击图片查看大图)

  说明:

  1.房产用途必须为住宅,监护人合法产权须在50%以上(含50%)。

  2.累加分中,住自有房属军产房、自建房、集资房或祖屋的,住房项不加分。

  3.累加分中,住集体宿舍、廉租房的,住房项不加分;持蓝本《房屋租赁信息》的,住房项不加分。

  4.累加分中,父母入户或社保购买时间,以及购房或租房时间的计算,截止至2018年6月1日;

  其中社保时间需连续计算,如中途中断时间超过3个月以上(含3个月),则从离报名日期最近的续保时间开始计算,补缴的社保不算积分。

  5.《房屋租赁凭证》的积分方法:

  (1)深圳户籍儿童持2018年6月1日前登记备案的红本《房屋租赁凭证》的,每满1个月积0.1分。

  (2)非深圳户籍儿童必须持有2017年6月1日及之前登记备案的红本《房屋租赁凭证》或蓝本《房屋租赁信息》,系统只对红本《房屋租赁凭证》的租赁时长进行积分。

  七、咨询电话

  (一)学校教务处

  田心小学25358706 田东小学25214216

  外国语小学25369258 林园小学25369098

  海涛小学25264177 东和分校25550273

  盐港小学25202872 乐群小学25203884

  梅沙小学25060430 中山纪念学校25288838

  外国语学校25259766 田东中学25550400

  盐田实验学校22728125 云海学校22740349

  (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二)区教育局教育科

  联系电话:25228527

  (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三)区计生部门

  1.区卫计局计生科25293562 盐田区行政文化中心509室

  2.沙头角街道计生科 25550481 田心东路9号沙头角街道办101室

  3.海山街道计生科22320019 梧桐路2002号桐华大厦5楼

  4.盐田街道计生科 82632367 盐田东海四街2号1楼

  5.梅沙街道计生科25254563 大梅沙盐葵路88号一楼

  6.中英街管理局社区建设办 25357047 中英街碧海路8号

  (四)各街道租赁所

  1.沙头角街道租赁办25557683所田心东路48号之1(2楼)(街道办对面)

  2.海山街道租赁办25556112,25556123 盐田区海山路林场小区四栋3楼

  3.盐田街道租赁办252030125盐田东海四街2号1楼办证大厅

  4.梅沙街道租赁办250608155环梅路22号梅沙街道社区服务中心1楼

  5.廉租房证件办 25365253 盐田区建工大厦11楼

  (五)社保部门

  深圳市社会保险业务咨询服务热线电话:12333

  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盐田管理处地址:盐田区海景二路工青妇大楼1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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