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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深圳龙华区宝文学校初一转学插班告知书

家长帮深圳站 2018-05-30 17:41:41

  尊敬的学生家长:

  宝文学校欢迎您的到来!感谢您对我校的信任,为了做好2018年秋季学期招生工作,特将申请小一、初一新生和转学插班学位预报名登记的相关信息告知如下,望相关家长认真阅读。

  (一)招生条件:(具体招生办法将另文下发)

  凡报读我校的学生要求身心健康,有学习能力,户籍不限,在龙华区范围内居住,面试成绩合格。

  1.小一新生必须年满6周岁(2012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

  2.优先接收由区教育局统筹分流的公办学位学生,按招生计划有学位空余的情况下招收非深户籍具有居住证的生源,暂不招收监护人无居住证的生源。

  已取得小学一年级及以上学籍的学生不得重复申请小一学位;已取得初中一年级及以上学籍的学生不得重复申请初中一年级学位。

  (二)登记时间:

  凡符合条件报读我校的小一、初一新生,暂定于5月28日9:00至6月15日18:00进行预报名登记(已经在龙华基础教育网成功申请小一、初一公办学位的新生不用重复登记,7月9日直接带相关资料到学校注册,不按时到校注册的儿童、少年,将取消该校学位);

  注:其他年级招收少量插班生,预报名前先咨询招生办学位空余情况,九年级不招收插班生。

  (三)招生流程:

  按学校通知时间内,家长携带学生和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学位申请表,小一、初一新生带三方户口本及父母至少一方持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初一新生和插班生需要提供学籍基本信息表,插班生还需带学生素质评价手册)→ 到学校招生办服务窗口登记信息 → 参加面试 → 等待录取通知 → 办理入学注册缴费手续。

  凡不按时参加面试的学生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四)报名须知:

  凡被录取的学生必须按学校规定时间到校注册缴费,否则视为放弃学位;需要接送的学生请家长根据学校校车接送线路图选定线路及接送点。

  学位咨询电话:27998636,校车接送咨询电话:27998626。

  (五)入学前准备:

  1.凡就读我校学生按照报名程序还需提供个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4张;

  2.提交《儿童入学预防接种查验证明》(家长持儿童接种证到就近社康中心开具查验证明,也可登录市、区疾控中心网站http://www.szepi.net/chaxun/直接打印)。

  3.家长等待学校通知统一在网上报名,打印学位申请表,提交学校核验。

  家长登录“深圳市龙华区基础教育”(http://lhxqjy.sz.edu.cn/)—左导航栏“家长服务通道”处点击“小一报名(民办)/初一报名(民办)/转学插班(民办)”,按指引进入“龙华区家长网上预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本公众号导航菜单也有报名链接,请根据报读年级填报)

  (1)网上预报名必须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以免影响深圳市学籍系统和全国平台数据的导入。

  (2)申请义务教育民办学校学位的学生必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预报名和到学校递交材料、注册报到(以学校通知时间为准)。

  (3)网上报名先后不影响学位申请受理和录取,建议避开报名的高峰期。

  (4)为保证网上报名申请顺利,推荐使用谷歌浏览器。

  4.需要申请“民办中小学学位补贴”的家长,开学后咨询学校办公室并按照申报时间进行网上申报。

  提示:网上报名和学位补贴填报过程中如遇到困难,请向学校寻求帮助解决,咨询电话:29476001

  (六)温馨提示:

  1.因为提交学位申请人数较多,学位有限,不是所有参加了面试的学生都能录取,可能因为班额情况、校车接送线路、车载容量情况等因素影响不能录取;

  2.凡是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递交初审材料、办理注册缴费等入学手续,将一律取消学位资格,敬请家长谅解;

  3.预申报学位补贴的非深圳户籍家长需提前准备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持有关资料到居住社区工作站登记计划生育信息,等候学校通知后在学位补贴系统完成网上申报操作;

  学位补贴标准:按小学不超过每人每年7000元,初中不超过每人每年9000元的标准给予学位补贴(贴已包含本市免费义务教育财政补助)。收费标准低于补贴标准的,最高补贴额度为其收费标准;收费标准高于补贴标准的,其差额部分由家长缴交。

  4.办理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条件、方式、时限及费用可登录“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服务平台”查看。

  网址https://www.szjzz.gov.cn/index

  咨询电话84465000

  5.社区工作站申报录入计划生育信息需要提供资料:

  (1)儿童父母结婚证或离婚证(离婚协议、法院判决书);

  (2)儿童所在家庭户口本;

  (3)儿童父母《计划生育服务证》(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4)儿童属独生子女的,提供《独生子女光荣证》;子女属收养的,提供《收养证》;

  (5)属于再生育条件的,提供再生育准生证或其他审批手续;

  (6)政策外生育的提供社会抚养费征收票据材料。以上资料验原件,留复印件。

  如有疑问,可向计生部门电话咨询:观湖21004557,民治81718060,龙华27702818,大浪29672080,福城23769065,观澜23019584。

  6.义务教育“两免”补助:免除学杂费的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为:普通小学每生每年1150元,普通初中每生每年1950元;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的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340元,初中每生每年534元。

  7.按照广东省、深圳市学籍管理规定,小学、初中起始年级第一学期和毕业年级第二学期的学生,原则上不予转学。

  8.自2016年起,非深圳户籍考生在我市没有三年完整初中学籍的,不具备在深圳市中考报名资格。不建议非深户籍初中学生申请插班,望家长了解深圳市中、高考相关政策,慎重考虑。

  未尽事宜,请拨打电话咨询:27998636,27998626,29476001。

  招生办

  2018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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