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深圳龙城初级中学初一学位申请公告
龙城初级中学2018年秋季初一新生学位申请公告
尊敬的家长:
按龙岗区教育局统一安排,5月14-17号我校接受家长递交材料申请学位。在规定时间内不到我校申请学位的,视为放弃学位申请。
审核入学材料后,学校初审工作人员和家长在学校统一打印的《龙岗区2018年秋季初中一年级学位申请表》上签名予以确认,加盖学校公章。学校留存一份,家长保存一份。
经学校确认受理签字确认后,家长不得更换申请材料。
不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学校不予受理。
学位申请安排
一、学位申请日期:
5月14日-5月17日
二、学位申请时间:
上午08:30-11:30
下午14:30-17:00
三、派号:按短讯通知指定时间派号。
上午8:20、下午2:20开始
每个上、下午各130名【5月7日除外】
四、派号地点:学校门卫室
五、学位申请地点:
学校报告厅【从近紫薇花园南门处学校大门进入】
深圳户籍儿童少年提供材料
1. 儿童出生证(原件);
2.户口本(儿童、父亲、母亲)(原件);(监护人是单亲,婚姻状况必须显示离异或丧偶,还需提供离婚证或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如果是领养,一定要有民政部门出具的领养证书)(原件);
3.住房证明材料(原件):在学校招生范围内的房产证明或购、租房合同等材料(自有房者:法定监护人的房产份额大于50%)。以下三种情况需要注意:
? 若房产证原件在银行抵押,需提供加盖银行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
? 若房产是儿童的祖辈(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的房产,如果儿童祖辈和儿童的户籍在同一户口本上,需要验户口簿原件;如果儿童祖辈和儿童的户籍不在同一户口本上,需要提供由公安部门开具的亲属证明(原件),并按特殊住房处理。
? 属于祖屋、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和集体宿舍(统称为“特殊住房”的居住证明材料需要家长去相关部门盖章,验原件收原件,学校报相关部门验核。
5.独生子女,提供父母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
非深圳户籍儿童少年提供材料
1. 儿童出生证(原件);
2.户口本(儿童、父亲、母亲)(原件);(监护人是单亲,婚姻状况必须显示离异或丧偶,还需提供离婚证或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若是领养,一定要有民政部门出具的领养证书)(原件);
3.父母一方在深居住证(原件);
4.父母在本学区的有效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自有房者:监护人的房产份额须大于50%);或由当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提供的租房合同登记、备案材料。(原件)以下三种情况需要注意:
? 若房产证原件在银行抵押,需提供加盖银行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
? 若房产是儿童的祖辈(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的房产,如果儿童祖辈和儿童的户籍在同一户口本上,需要验户口簿原件;如果儿童祖辈和儿童的户籍不在同一户口本上,需要提供由公安部门开具的亲属证明(原件),并按特殊住房处理。
?属于祖屋、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和集体宿舍(统称为“特殊住房”的居住证明材料需要家长去相关部门盖章,验原件收原件,学校报相关部门验核。
5.父母一方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就业和社会保障证明【即社保卡】。(原件)
6.独生子女,提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
★备注:港澳户籍适龄儿童除按照非深户籍适龄儿童提供资料外,还需提供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由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亲属关系公证书.
★台湾户籍儿童按深户提交材料,并需出示台办开具的《台湾子女入学证明》,往来大陆通行证,台湾永久性居民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