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坪山区2017年小升初学位申请指南(3)
(三)社保
1.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2017年起,同时含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社保才能用于申请学位并进行积分,取消使用营业执照申请学位。
2.社保材料的提供方法
(1)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少年)至少提供父母双方其中一方的深圳市社保卡,如果父母双方都有,建议都提供,避免因一方的社保审核不合格影响最终审核结果(家长可自行在网上下载打印参保证明)。
(2)如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父亲或母亲有一方或双方是深圳户籍,无需提供社保卡,只需如实提交深圳身份证复印件。
(3)如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父亲或母亲有一方是港澳籍或外籍,港澳籍或外籍的一方不用提供社保资料,父亲或母亲的另一方需提供本市社保卡。如果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亲双方均为港澳籍或外籍,无需提供社保卡。
(4)适龄儿童(少年)随监护人在深圳生活,提供监护人的社保卡。同时,属于孤儿的,需同时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关系证明;属于监护关系的,需提供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
(5)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夫妻双方或一方在深圳参加社会保险,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而终止社保的,需提供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参保单位开具的相关证明。
(四)计划生育加分材料的提供方法
深户、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均须凭借《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或《广东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证》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申报并录入计划生育信息(具体办理流程,以计生部门要求为准)。
(五)补充说明
以上(一)至(三)项要求提交的资料中,所有的证件由第一志愿学校查验原件,用高拍仪拍照存档,特殊住房类等特殊材料的收复印件,所有的证明学校收原件。
四、学位类型
(一)学位类型1:深圳坪山区户籍,自有房
(二)学位类型2:深圳其他区户籍,自有房
(三)学位类型3:深圳坪山区户籍, 租房,特殊房产
(四)学位类型4:深圳其他区户籍, 租房,特殊房产
(五)学位类型5:非深圳户籍,自有房
(六)学位类型6:非深圳户籍,租房,特殊房产
五、录取办法和原则
2017年仍采取填报志愿的方式进行录取:
1.按学校招生地段就近免试入学。
2.为贯彻市招生工作公民办招生统筹兼顾的相关会议精神,根据我区2017年学位预测情况、流动人口增长规模,以及2016年招生录取实际(全区公办学校第一志愿基本全部超过招生计划,二三志愿基本未录取),2017年志愿填报分为第一志愿(公办)和第二志愿(民办)。若第一志愿(公办)未被录取,而个别公办学校尚有空余学位,则在符合条件又未被录取的学生中按照“先类型后积分”的原则进行分流;分流后仍然未被录取的,则第二志愿(民办)不看积分和学区,按照“就近原则”进行平行录取。录取到民办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可按照“人口服务管理意见”政策享受相关减免优惠。
3.填报同一志愿的适龄儿童根据“先类型,后积分,不同类型不比较积分”的原则,按积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录取。
4.建议家长对是否服从调剂做出选择;选择不服从调剂的学生,若未被填报的志愿学校录取,教育局将不安排学位,由家长自行联系民办学校。
六、志愿填报要求
2017年学位申请继续以填报志愿的方式进行,每个申请人在网上可填报两个志愿:第一志愿必须填报本人所在学区的学校,第二志愿为民办学校志愿。在填报志愿的过程中,每个志愿学校只可填报一次。
七、学区住房限制措施
为公平地配置公办教育资源,缓解个别学校学位紧张的问题,我区2017年招生依旧实施“学区住房限制措施”,具体如下:
(一)学区内一套住房只允许一户住户的孩子申请学位,如同一套房有多个孩子申请学位,必须是相同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
(二)2013年起,已用该房成功申请学位的住户小孩,在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籍仍在原学区,该房屋将被招生系统锁定(初中锁定3年),其他家庭的小孩不得再用该房申请学位。
八、学位申请积分办法
对深圳户籍和符合《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人口服务管理的若干意见》规定的非深圳户籍适龄儿童,均在划分学位类型的基础上,根据不同类型的申报材料计算积分。
(一)积分计算办法
深圳户籍学生按照申请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在学区的居住情况和加分情况进行积分;非深圳户籍学生按照申请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在学区的居住情况、社保情况和加分情况积分。积分计算总得分(具体分值见下表),根据总得分按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