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深圳赛区第22届华杯赛赛程及获奖安排(2)
笔试决赛
(1)设个人一、二、三等奖,比例为不超过本市参加决赛人数的36%。其中:一等奖为不超过参加决赛人数的6%,二等奖不超过12%,三等奖不超过18%。
(2)获决赛一、二等奖选手的基层辅导教师荣获“优秀教练员”奖,获决赛三等奖选手的基层辅导教师荣获“优秀辅导员”奖。
总决赛
(1)设个人金、银、铜牌奖。获奖比例分别为各组参加总决赛人数的70%。其中:金牌,小学中年级组10枚、小学高年级组10枚、初中一年级组10枚,初中二年级组5枚,共35枚;银牌,小学中年级组15枚、小学高年级组15枚、初中一年级组15枚,初中二年级组10枚,共55枚;其余为铜牌。
个人金、银、铜牌获奖者由“华杯赛”组委会颁发奖牌和证书。
(2)设最佳解题能力奖。评选数名在个人笔试答题中,解题方法独特、新颖、具创新表现者,颁发“最佳解题能力特别奖”证书。
(3)设最佳口试风采奖。在参与口试的8支代表队中,评选1支口试表现踊跃、表达清晰、思维敏捷的代表队,颁发“最佳口试风采奖”证书。
(4)团体总分前20名的代表队由组委会颁发奖牌。
(5)团体总分第一名的代表队将“华罗庚金杯”捧回保存至下届。
(6)对组织参赛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授予优秀组织工作奖。
(7)设金牌教练员奖,总决赛获金牌选手的主要教练员1人,颁发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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