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福田区公办初中2016小升初补录计划
深圳福田区2016年小升初新生录取工作已接近尾声,为了尽量满足福田区居民的就学需求,部分公办初中学校将开展2016年小升初补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初中
在福田区居住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福田户籍学生;
2.深圳市其他区户籍学生;
3.符合“1+5”文件要求的非深圳户籍学生。
二、报名材料:
1.深圳户籍的儿童
(1)户籍证明材料:申请就学儿童及父母的身份证和全家户口簿,必要时要提供亲子关系证明;
(2)福田区住址住房证明材料:
①由我市规划和国土部门出具的住宅用途的深圳房地产权证书或有效购房合同;
②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登记备案的住宅用途《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必须为整套房屋且有效期为一年以上);
③军产房、合作建房、集资房或其它住房的有效证明文件。
2.非深户籍的儿童
(1)户籍证明材料:申请就学儿童身份证、户口簿及父母的深圳市居住证,必要时需提供亲子关系证明;
(2)计生证明材料:2015年起,计生部门不再开具纸质计划生育证明,但非深圳户籍儿童入学,仍需审核计生信息,审核反馈结果共分3类,分别为:第一类符合计生政策;第二类不符合计生政策;第三类系统信息不完善。
其中第一类为审核合格,第二类和第三类为审核不合格,为尽量减少第三类情况的发生,请非深圳户籍儿童的监护人尽快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完善相关计生信息,确保信息审验合格,以免影响入学。
(3)福田区住址住房证明材料(参照深圳户籍儿童申请入学的住房住址证明材料);
(4)监护人在深就业证明材料:
①父母均为非深户籍的,需提供本市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深圳市劳动保障卡”,或提供本市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监护人必须是法人或在工商管理部门登记的股东);
②父母一方为外籍的,可提供驻深单位工作证明;
③父母一方为深户或港澳台籍的,免提供在深工作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