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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龙岗区2016年公办校转学插班申请指南

深圳奥数网 2016-06-13 14:25:59

  2016年深圳龙岗区义务教育阶段(小升初)公办学校转学插班申请指南公布,详情如下,供参考。

  龙岗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转学插班申请指南

  一、受理对象


  1、在龙岗区合法居住的深户学生;

  2、在龙岗区合法居住、符合《深圳市暂住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的非深圳户籍学生;

  3、在龙岗区合法居住,享受相关政策优惠人员的子女。

  二、安排原则

  1、龙岗区公办学校普遍学位紧张,申请转入公办学校比较困难。对未在本区公办学校就读,但在学校招生地段内购买合法产权房居住的龙岗户籍学生或其他享受政策优惠人员的子女,地段内学校要尽量受理和安排学位;其他条件的学生申请插班,不承诺安排公办学校学位。

  2、根据《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办法》规定,小学、初中毕业年级第二学期原则上不受理转学申请。

  三、需提供材料

  1、深圳户籍学生


  (1)《龙岗区义务教育转学插班信息登记表》。

  (2)学生的出生证,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学生及其父母的户口本。

  (3)住房证明材料:学生父母(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购房房产证(法定监护人的房产份额须≥51%)或租赁凭证、租赁信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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