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深圳龙岗区义务教育新生招生问答
本问答根据龙岗区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指南编写,以便指导家长更有效地完成学位申请,如有其它疑问,请及时咨询相关学校、街道教育办或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一、申请初中一年级学位须具备什么条件?
(一)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目前在深圳就读小学六年级,具有深圳市户籍或符合“1+5”文件规定就读条件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少年;2.在外地就读小学六年级的深圳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三)申请学位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1.深圳户籍适龄儿童
●儿童出生证;
●户口本;
●住房证明材料。即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房产证明或购、租房合同等材料。
如属于第三类型龙岗学区户籍,即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学区租房的,需提交房产信息登记部门出具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没有本市商品房的证明(简称“无房证明”)。
2.非深圳户籍适龄儿童
●出生证、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原籍户口本、在深居住证;
●父母在本市的有效房产证明和购房合同,或由当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提供的租房合同登记、备案材料;
●父母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就业和社会保障证明,或者本市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
●原户籍地乡(镇)以上教育管理部门开具的《就学联系函》。
除准备上述材料外,家长请持相关资料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申报并录入计划生育信息。相关资料如下:
①儿童父母结婚证或离婚证(离婚协议、法院判决书);
②儿童所在家庭户口本;
③儿童父母《计划生育服务证》(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④有“独生子女证”的,应提供《独生子女证》。子女为收养的,应提供《收养证》;
⑤二孩及多孩的需提供准生证或其他审批手续;
⑥政策外生育的提供社会抚养费征收完毕的票据等相关材料;
⑦女方近三个月本市查环查孕证明;
⑧特殊情况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资料验原件,留复印件。
3.属于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在申请学位时除应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外,还应出具优惠政策规定的有关材料。
二、关于身份证明的问答
(一)儿童身份证、居住证的地址和房产证、租赁合同的地址不一致,需要更改吗?
答:不需要更改,是以房产证或租赁合同上的住址作为确定学区范围的依据。
(二)刚办居住证的可以申请学位吗?
答:对适龄儿童的居住证时间没有规定,应确保父母及儿童的居住证属于有效期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