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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深圳龙华新区小升初新生入学指引(2)

深圳奥数网 2015-03-24 18:24:09

  3.住房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商品房房产证(产权份额大于50%,下同)或租赁凭证(合同)或祖屋、保障性住房、其他类住房(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等,下同)证明材料。

  (五)非深圳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学位申请材料

  1.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原籍户口本、在深居住证。

  2.儿童出生证。

  3.住房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商品房房产证或租赁合同或其他住房证明材料。

  4.社保或工商营业执照证明:适龄儿童父母一方(或监护人)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障卡和缴费清单(网上打印或社保站自助打印)或本市工商部门签发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和工商信息清单(网上打印)。

  5.持相关资料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计划生育信息(计生科不再出具纸质《计划生育证明》)。

  6.适龄儿童户籍地乡(镇)以上教育管理部门开具的《就学联系函》。样本可在“龙华教育在线”—“基础教育”(或中小学招生)栏目(网址:http://lhjcjy.sz.edu.cn/)下载。

  7.申请初一学位的非本办事处公办学校六年级学生,需提供原就读六年级学校出具的在读证明。

  (六)台、港、澳及外籍儿童

  1.台湾籍儿童:


  新区社会建设局出具的《广东省台湾人士子女入学证明书》和新区公共事业局教育管理办公室批准同意入学的《台湾学生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申请表》;

  申请学生及其父母或委托监护人的身份证明、《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范围内的有效住房证明。

  2.港澳及外国籍儿童:

  按深圳市有关政策执行,自行到民办学校申请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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