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清华实验学校2014年招生公告(2)
八、入学条件:通过本校入学测试、面试及体检合格,录取后即可办理入学手续。
九、收费标准 :
1、住宿班 (学校为住宿新生提供床上用品。学生须自备以下生活用品:换洗内衣裤、牙膏、牙刷、刷牙杯、洗发水、沐浴液、拖鞋、洗脸盆、衣架等)。
双语小学一年级至小学六年级¥14000元/学期;
双语初中初一至初三¥15000/学期);
海外部国际小学一年级至六年级¥25000/学期。
海外部港人子弟班¥17000元/学期(不含港版教材费用)
国际初一、初二¥26000元/学期
国际初三¥32500元/学期
国际高中¥27500元/学期
A-LEVELS ¥89000元/年
以上费用含学生在校的学费、教材及学习资料、住宿、伙食、校服和校内的医疗保健等。提供每周校车免费接送服务。
加拿大高中¥89000元/年 (含学杂费、食宿费;不含教材费、加方学籍注册费、出国游学费用、升学指导费。)
2、走读班 (无校车接送服务,早、中、晚餐自理):
双语小学一年级至六年级9500元/学期
双语初中初一至初三10250元/学期(走读班只招收桃源居购房户)
海外部国际小学一年级至六年级18000元/学期。
海外部港人子弟班9500元/学期(不含港版教材费用)
海外部外籍留学生课程及其它课程收费标准请致电0755-27451431、27451820咨询。
十、考试面试所需提交资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中国籍学生:
1.学生身份证明或户口本 、一年级须提供出生证明。
2.港澳台学生:提供学生港澳身份证明或台胞证、一年级须提供出生证明。
说明1:以上资料参加我校面试或考试时提供,如需申请政府民办学位补贴(小学补贴¥5000元/年,中学补贴¥6000元/学年),开学时须另行按深圳政府“1+5”文件要求准备相关资料,家长可提前准备。
说明2:非深户学生在深圳参加中考需符合深圳政府“1+5”文件规定的义务教育就读条件,并能准备相关材料。
外国籍学生入学须提供:
1、学生本人近期小2寸护照照片20张。
2、学生护照和签证复印件2份。
3、符合中国政府办理有关证件要求的国外医院体检表。
4、父母的在职证明或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5、父母具有深圳市居留证的要提供居留证复印件。
6、父母没有深圳市居留证的,要提供学生在中国学习期间的临时监护人的护照复印件或身分证复印件,在职证明和公司营业执照的复印件。还要提供委托监护人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书要求是在驻国外的中国大使馆公证。临时监护人要求是常住深圳的中国人或具有深圳市居留证的外国人)
7、提供学生出生证明,要求在本国公证并到住本国的中国领事馆认证。
8、父、母的有效护照复印件。
9、学生原就读学校的就读证明和成绩证明或小学毕业证明。
十一、缴费方式 :
第一次缴费家长可通过任何一家银行,以转账或存款的方式将孩子的学费划拨到我校帐户,以后将通过银行托收方式收取缴学费。
缴费帐号:44201587700052505331
收款单位:深圳清华实验学校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深圳创业支行
请注意:转帐时务必在银行转帐单“备注”或“用途栏”填写学生的“姓名”和“年级”并备注“新生”,转帐成功后将“转帐单”拍照或网上截屏后以附件形式发送到我校招生办邮箱:1876337195@qq.com。
新生确认缴费时,一定要带上银行转帐单或网上银行转帐明细表
详情请致电0755-27451431、27451820咨询。
我校小一公办学位申请咨询电话:27451728,初一公办学位申请咨询电话:29779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