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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新区2013年秋季新生初一报名入学指引

龙华教育在线 2013-03-27 14:23:36

  深圳奥数网 2013年秋季龙华新区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初一报名入学指引

  为切实保障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读权益,方便广大家长知晓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招生政策,顺利申请学位,现将2013年秋季龙华新区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有家长问(以下简称“问”):2013年秋季新生招生按照什么规定进行?

  教育部门答(以下简称“答”):

  主要依照以下文件执行:

  1.《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深圳市关于加强和完善人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及五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深府〔2005〕125号,以下简称“1+5”文件);

  2.《关于切实做好我市免费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深府〔2008〕74号);

  3.《关于印发深圳市义务教育就近入学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府办〔2008〕130号);

  4.《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度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深教〔2013〕108号);

  5.《深圳市龙华新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积分入学办法(试行)》。

  二、申请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学位须具备什么条件?提供哪些证件?

  答:(一)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

  我市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符合教育法律规定“年满六周岁”(今年申请小学一年级学位的适龄儿童为2007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不含香港、澳门和外国籍适龄儿童),有学习能力,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深圳户籍儿童。

  2.符合“1+5”文件的规定,且能提供相关真实、准确信息材料的非深圳户籍儿童、军人子女和享受市政府相关政策优惠人员的子女。

  (二)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

  我市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不含香港、澳门和外国籍适龄儿童少年)为:目前在深圳就读小学六年级,具有深圳户籍或符合“1+5”文件规定就读条件,且能提供相关真实、准确信息材料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军人子女和享受市政府相关政策优惠人员的子女;在外地就读小学六年级的深圳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三)深圳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学位申请材料

  1.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深圳户籍户口本。

  2.儿童出生证。

  3.住房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商品房房产证(产权份额大于50%,下同)或租赁合同或祖屋、安居房、特殊住房(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等,下同)证明材料。

  (四)非深圳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学位申请材料

  1.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原籍户口本、在深居住证。

  2.儿童出生证。

  3.住房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商品房房产证或租赁合同或特殊住房证明材料。

  4.社保或工商营业执照证明:适龄儿童父母一方(或监护人)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障卡和缴费清单(网上打印或社保站自助打印)或本市工商部门签发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和工商信息清单(网上打印)。

  5.适龄儿童父母现居住地办事处计生办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6.适龄儿童户籍地乡(镇)以上教育管理部门开具的《就学联系函》。样本可在“龙华教育在线”—“基础教育”(或中小学招生)栏目(网址:http://lhjcjy.sz.edu.cn/)下载。

  三、学位申请的时间及程序如何安排?家长该如何报名?

  答:(一)小学一年级报名程序

  1.家长网上预报名:3月28日—4月17日

  具体方法:按照每所学校公布的招生范围及接受申请学位类型,对照自身情况,选择规定的学校,登录报名系统,按要求如实填写各项信息。步骤:登录“龙华教育在线”—“基础教育”(网址:http://lhjcjy.sz.edu.cn/)——在左下角“家长服务通道”处点击“小一报名”——阅读报名指引后按照要求逐项填写信息——点击“保存”—打印学位申请表—报名成功。

  2.资料初审:4月20日— 4月22日

  适龄儿童家长携带学位申请表及各项资料的原件(另备一套复印件)提交给申请的学校审核。学校初审合格,开具回执。

  3.部门审核:4月26日—5月26日

  各部门对全区小一新生就读与免费资质审核(简称“双免”)。各家长可及时登陆报名系统,跟踪查询自己孩子的“双免”审核情况。

  4.公布名单:6月14日—6月15日

  各招生学校公布积分排序情况和新生名单。家长也可登陆报名系统,查询录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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