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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紧随 我市已有四个区实行“积分入学”

深圳商报 2013-02-28 10:33:42

  深圳奥数网 从深圳市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教育科获悉,该新区今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位的录取将实行“积分入学”的办法,根据学位申请适龄儿童的学位类别和积分,按顺序进行录取。

  坪山新区今年实行“积分入学”

  今年我市已有四个区实行积分入学

  坪山新区已公布了“2013年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招生暂行方案”,规定今年申请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的公办学位,将根据学位申请适龄儿童的学位类别和积分,按顺序进行录取。

  据介绍,该新区根据申请者的户籍和住房情况,把学位类型分为6类,依次为坪山新区户籍、自有房,深圳其他区户籍、自有房,坪山新区户籍、租房,深圳其他区户籍、租房,非深户籍、自有房,非深户籍、租房。今年申请小一、初一学位者,每个申请人在网上可填报三个志愿:第一志愿必须填报本人所在学区的学校,第二、第三志愿由家长自由选择填报,为分流志愿。同一志愿的适龄儿童,以“先类型,后积分,不同类型不比较积分”的原则,对同一学位类型的适龄儿童按积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录取。

  具体地说,即第一志愿学校根据学位申请适龄儿童的学位类别,按1、2、3……类的顺序依次录取。对超出第一志愿学校招生计划符合就读条件的申请人,将按志愿和积分进行调剂,积分排序是根据家长的计生情况、学区内居住时长、社保(营业执照)的购买(营业)时长进行计算积分,居住、社保(营业执照)时长计算截止日期为2013年3月31日。其中居住每满 1个月得1分,不满1个月不得分,最高分不超过120分。社保(营业执照)在适龄儿童父母双方工伤保险或营业执照连续缴费或营业满一年(12个月)的基础上,根据该儿童父母累计已缴费或已营业时长最长的一方计算,每满1个月得1分,不满1个月不得分,最高分不超过120分。已办独生子女证的独生子女,可获得60分的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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