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2013年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招生办法
福田政府在线
2013-01-25 10:2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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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奥数网 福田区2013年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招生办法(征求意见稿)
一、招生对象
1、小学一年级:
年满六周岁(2007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有学习能力,在福田区居住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深圳市户籍儿童;
(2)符合市政府“1+5”文件的规定,父或母在深工作,且父母在深连续居住1年以上,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非深户籍儿童。
2、初中一年级:
在福田区居住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现就读小学六年级的深圳户籍学生;
(2)目前在深圳就读小学六年级,符合市政府“1+5”文件的规定,父或母在深工作,且父母在深连续居住1年以上,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非深户籍学生。
二、报名材料(以下仅为报名材料的类别,具体材料要求以正式招生文件规定为准)
(一)深圳户籍的儿童(学生):
1、父母及儿童(学生)在深居住的身份证明材料;
2、福田区住址住房证明材料。
(二)台湾籍的儿童(学生):
1、父母及儿童(学生)在深居住的身份证明材料;
2、福田区住址住房证明材料;
3、区台办出具的《广东省台湾人士子女入学证明书》。
(三)非深户籍的儿童(学生):
1、父母及儿童(学生)在深居住的身份证明材料;
2、计生证明材料;
3、福田区住址住房证明材料;
4、监护人在深工作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