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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区今年招生将实行“积分入学”(4)

深圳商报 2013-01-25 10:12:19

  福田区教育局负责招生工作的工作人员说,实行“积分入学”的重点,一是要保障在福田区固定住所长期居住,且依法办理了相关手续的儿童的就近入学权利,将他们的积分与那些为申请某些知名学校学位而到该地段临时买房、租房或挂靠户口的情况拉开较大差距。也就是说,在某地段长期租房并依法办理租赁凭证的家庭,其子女入学申请的积分有可能超过临时在该地段购房的家庭的积分。例如:某非深圳户籍学生(独生子女且未在我市购房)在学校地段租住满5年且能提供水电费缴费证明,他的积分为87分,而另一非深圳户籍学生(非独生子女)在学校地段购房,他的积分为85分,租房申请学位的学生积分就远超过购房申请学位的学生。

  福田区教育局负责招生工作的工作人员还说,为进一步优化福田区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工作,切实保障符合在深就读条件的学生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促进教育均衡化发展,他们将于1月25日至2月24日在福田区政府在线(http://www.szft.gov.cn/zf/)的“网络问政”栏目,公布《福田区2013年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招生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参与讨论。

学位申请房试点学校名单

小学(22所)

荔园小学南校区、荔园小学北校区、荔园外国语 小学东校区、荔园外国语小学西校区、园岭小学、园岭实验小学、园岭外国语小学、福田小学、南园小学、福南小学、梅林小学、百花小学、华富小学、莲花小学、 新莲小学、益田小学、梅园小学、石厦学校小学部、彩田学校小学部、荔轩小学、益强小学、福田外国语学校小学部;

初中(5所)

深圳市实验学校、深圳市高级中学、深圳市第三高级中学、上步中学、福田外国语学校。(记者 陈广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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