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新区2012年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及“两免”指引(4)
五、学位类型
说明:
1.学位类型是录取先后的依据,录取顺序按学位类型1、2、3……类的顺序依次录取。
2.同一学位类型中,在其他条件相同的前提下,独生子女优先录取,其次,按照综合排序的方式进行录取,综合排序是根据家长的计生情况、其他材料(学区内居住时长、社保或营业执照的购买或使用时长、居住证使用时长以及学龄等材料组成)进行综合考虑并排序后,按照从前到后的顺序对同一学位类型的学生进行录取。
3.学区公办学校招生计划录满时,其余符合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可选择由教育部门统一分流到其他有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或自行到民办学校申请学位。
(一)学位类型1
条件:坪山新区户籍、自有房
提交资料:坪山新区户口本、儿童出生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
(二)学位类型2
条件:深圳其他区户籍、自有房
提交资料:深圳户口本、儿童出生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
(三)学位类型3
条件:坪山新区户籍、租房
提交资料:坪山新区户口本、儿童出生证、出租屋管理部门出具的租房合同。
(四)学位类型4
条件:深圳其他区户籍、租房
提交资料:深圳户口本、儿童出生证、出租屋管理部门出具的租房合同。
(五)学位类型5
条件:非深户籍、自有房
提交资料:原籍户口本,父、母、儿童居住证,儿童出生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父、母就业和社保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居住地街道办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户籍地教育部门出具的就学联系函。
(六)学位类型6
条件:非深户籍、租房
提交资料:原籍户口本,父、母、儿童居住证,儿童出生证,出租屋管理部门出具的租房合同,父、母就业和社保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居住地街道办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户籍地教育部门出具的就学联系函。
独生子女还须提供独生子女证。
六、重要日程安排:
(一)小学一年级
1.网上预报名(3月22日至4月7日)。适龄儿童家长登录新区教育科网站,网上填写小一学位申请表,在确认填报信息无误后打印一式两份。
2.学位申请(4月8日至4月10日)。适龄儿童家长将学位申请材料原件提交给学校初验,学校在确认适龄儿童网上预报名信息与所提交的原件信息一致后,收取学位申请材料的复印件,在家长签名确认的小一学位申请表上签字盖章,一式两份,学校和家长各执一份。
学校不按提出学位申请的时间对适龄儿童进行排序,凡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的,均为有效申请;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的,教育部门不能保证就近提供学位。
3.就读与免费资质审核(4月11日至5月20日)
4.学位安排(5月21日至6月12日)。
注:第六类适龄儿童及其家长在申请坪山实验学校、坪山中心小学、六联小学、坑梓中心小学等人口密集区域学校学位的时候,请提供在上述学校所属学区内连续租住满2年以上的租赁合同或其他租赁凭证(即2010年3月31日以前起租的租赁合同或租赁凭证),否则将不保证其被所申请学校录取。
5.公布新生名单及分流名单。6月15日至19日,各招生学校公布招生情况和新生名单及分流名单。
(二)初中一年级
1. 4月中旬,各小学发放《小学毕业生情况登记表》和《坪山新区2012年秋季初中一年级学位申请表》,指导学生准备升学资料。
2. 4月18日—5月5日,小学毕业生网上预报名申请初中一年级学位。
3. 5月6日—5月8日,学生家长将学位申请材料提交给申请学校初验,申请初中一年级学位,具体做法参照小一招生的做法。
4. 5月9日—6月16日,就读与免费资质审核。申请坪山中学、坪山实验学校等人口密集区域学校学位的第六类适龄儿童及其家长在提交申请材料的时候,若无法提供在上述学校所属学区内连续租住满2年以上的租赁合同或其他租赁凭证(即2010年3月31日以前起租的租赁合同或租赁凭证),将不保证其被所申请学校录取。
5. 6月22日—7月8日,各小学公布小学毕业生升学分配名单,代发《初一新生报到注册通知书》;初一新生到中学报到注册,具体时间由学校自行决定,并提前公示。
七、进一步了解学位申请信息途径
1.相关政策:请登录“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教育科网站”查询(网址:http://psjyk.sz.edu.cn)
2.全区各学校已开通了咨询热线,家长可就近向孩子就读学校咨询,咨询电话见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教育科网站上挂出的《坪山新区201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