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中英文学校2011年秋季初一年级报名指南
一、申请学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具有深圳市户籍户口或符合《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深圳市关于加强和完善人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及五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深府[2005]125号,简称“1+5”文件)的规定,在南山区有合法住房,且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暂住人口子女。
二、申请学位(报名)及验核材料时间及具体安排:
1.即日起学校接受家长到校或电话预约(预约地址及电话见本指南下方)。
2.资料验核时间为:2011年4月25日—4月29日。届时请家长带齐各项入学资料(有效证件资料明细可参见《2011年秋季初一入学报名必须提交的有效证件资料目录表》,或咨询学校招生办),直接到招生办接受验核,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3.录取办法:本着择优录取的原则,对申请我校学位的学生进行入学测试(具体安排请留意招生办通知)。
三、未尽事宜,请咨询招生办:26939552 何老师,或登录学校网站查询。
南山中英文学校2011年秋季初一入学报名必须提交的有效证件资料目录表
(验原件,交A4纸复印件,并按下列顺序装订)
1、深圳户籍学生:
(1)《南山区2011秋季初中一年级学位申请表》
(2)全家户口本;儿童出生证。
(3)儿童父母在本学区的有效《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银行按揭发票)或由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提供的《深圳市房地产租赁合同书》及《管理费发票》。
2、非深圳户籍学生:
(1)《南山区2011秋季初中一年级学位申请表》
(2)全家户口本;父母及儿童在深《居住证》或《暂住证》;儿童出生证。
(3)儿童父母在本学区的有效《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银行按揭发票)或由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提供的《深圳市房地产租赁合同书》及《管理费发票》。
(4)父母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独生子女需提供《独生子女证》)。
凡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人员子女,还应提供户籍地计生部门出具的已处理完毕的证明材料(含财政部门开具的缴纳罚款的发票原件)。
(5)父母持有在社保局打印的《深圳市社会保险个人账目单》,或者本市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
3、港澳及外籍人士子女:
(1)《南山区2011秋季初中一年级学位申请表》
(2)港澳籍儿童:提供父(母)及子女港澳身份证和回乡证;父(母)在本学区的有效《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银行按揭发票)或由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提供的《深圳市房地产租赁合同书》及《管理费发票》。儿童是港澳籍,若父母为内地或深圳户籍,还应提供现居住地街道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3)外籍儿童:提交证明材料: 1.学生以及父母有效护照和签证复印件或监护职责受托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验原件);2.父母或监护责任受托人在深工作单位证明原件;3.父母或监护责任受托人在深工作单位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4.如委托人履行监护职责,委托须经国内公证机关或我国驻外使领馆公证、认证;5.学生、父母或监护职责受托人境外住宿登记表;6.亲子证明(须经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7.在深圳购房或租房证明。8、《外籍学生入读深圳中小学校申请表》。儿童是外籍,若父母为内地或深圳户籍,还应提供现居住地街道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4、台籍学生:
(1)《南山区2011秋季初中一年级学位申请表》
(2)提交证明材料:1)法定监护人的有效《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银行按揭发票)或由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提供的《深圳市房地产租赁合同书》及《管理费发票》。或在深圳投资注册的企业营业执照或在深圳购房的产权证书(或租房合同)复印件; 2)台商和其随行子女的来往大陆通行证复印件;3)台商与其随行子女的关系户籍证明复印件(户口名本)。4)提供并按要求填写由市台湾事务办公室《台商子女就读申请表》(一式两份);儿童是台籍,若父母为内地或深圳户籍,还应提供现居住地街道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深圳市南山中英文学校
2011年3月28日
深圳市南山中英文学校2011年春季新生收费标准一览表
根据深价联字(2009)24号
单位:元/每人/每学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