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
深圳奥数网

深圳站
奥数网

2010—2011学年度深圳市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招生工作问答(2)

深圳奥数网 2011-02-16 14:55:47

  2010—2011学年度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招生工作问答

  据统计,2009—2010学年度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共有在校学生81.4万人,其中56.8万非深户籍学生,占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的69.8%。目前,我市义务教育学位整体可以满足社会需求,保证符合在深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但在某些局部地段存在学位偏紧的情况。

  一、非户籍人员子女申请在深接受义务教育需提交哪些就读证明材料?

  《深圳市暂住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试行)》规定:

  凡年满6-15周岁,有学习能力,父、母在深连续居住1年以上,且能提供以下材料的暂住人口子女,可申请在我市接受义务教育:

  (一)适龄儿童出生证、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原籍户口本、在深有效的居住证或暂住证;

  (二)适龄儿童父母在本市的有效房产证明和购房合同,或由当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提供的租房合同登记、备案材料;

  (三)适龄儿童父母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就业和社会保障证明,或者本市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

  (四)适龄儿童父母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五)适龄儿童原户籍地乡(镇)以上教育管理部门开具的就学联系函,或学校开具的转学证明。

  此外,因父母亡故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等原因,由其他法定监护人监护的儿童就读,按以上规定办理。

  出国留学来深工作人员、持有深圳市人才居住证等各类享受政府优惠政策待遇的人员,其非深圳户籍子女就学按现行的相关文件规定办理。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

相关推荐

点击查看更多
重点初中
首页 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