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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深圳外国语学校初中招生面谈工作方案

深圳外国语学校 2010-06-04 18:19:02

各位家长:

  根据深圳外国语学校2010年秋季初中招生工作方案,现制定我校推荐学生参加深圳外国语学校2010年初中招生面谈工作方案,本方案的基本原则是公开、公平、公正。

  一、推荐名额

  罗湖区、福田区各小学推荐毕业年级人数的3%;在此基础上,参照上一年各小学考上市外校初中的学生人数,按l:1的比例追加推荐生人数。据此,今年,外国语学校拨给我校7名推荐名额。

  二、推荐办法

  (一)推荐条件

  (1)户籍方面:

  A、具有罗湖区、福田区户籍户口,且在这两个区学校就读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B、持宝安区,龙岗区、南山区、盐田区、光明新区户籍户口的小学应届毕业生,近三年必须在福田区、罗湖区两个区的小学就读。

  C、下列享受市政府优患政策的对象,其子女在福田区、罗湖区学校就读的小学应届毕业生,视同居住地户籍户口。

  a持有《深圳市人才居住证》,《深圳市海外留学人才居住证》或市引进智力办公室出具的《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2002年及以前为《留学人员来深工作证明书》),或是驻深解放军、武警、警备区各部队、驻港部队(不合部队下属企业)干部。

  b持有我市户籍户口,并有市职称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审核证明》或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文凭验证室出具的证明研究生以上学历的《文凭验证证明》。

  c持有台湾地区签发的有效台湾身份证件和大陆签发有效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及签注的台湾籍学生。

  d市政府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优惠对象。

  (2)2008年9月后曾被评为学校或学校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优秀队干)、优秀少先队员或三好学生;

  (3)具有外语特长;

  (4)身体健康,口齿清楚,无口吃,无大舌,听力达到秒表距耳一米能听清。

  (二)推荐时间:

  2010年6月4日公示市、学校推荐方案;

  6月5日上午8:00—11:00符合条件且自愿参加深外校招生的学生来校到各班主任处报名,学校审查学生户籍方面、获奖方面等资料(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6月5日下午3:00在学校大门口公示进入学校面谈的学生名单。

  6月6日上午8:00符合面谈条件的学生来学校进行面谈选拔(过时按自动弃权处理),面谈时学生禁止携带任何通讯工具进入场地,可自带笔一支。面谈结束后公示面谈成绩及学校推荐参加外国语学校考试的学生名单。

  6月10日到市外国语学校报考。

  6月19日参加外国语学校入学面谈。

华新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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