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
深圳奥数网

深圳站
奥数网

民办高中校长不能超过70周岁 只能在一所学校任职

深圳晚报 2010-05-04 09:51:03

  一些公办学校校长,因其丰富的管理经验和突出的业务能力,往往退休后又被民办学校请去继续当校长,而且有的还身兼几所学校的校长。针对这些现象,近日出台的《深圳市民办普通高中、民办职业高中重大变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规定,民办普高和职高的校长只能在一所民办学校中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

  《办法》包括以下行政许可内容:民办普高、民办职高的分立、合并;变更名称;变更层次;变更校长;变更举办者。其中民办普高、民办职高的分立、合并条件为:符合我市教育发展的规划和需要;分立或合并后办学条件达到设置标准要求。变更层次的条件为: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符合我市教育发展的规划和需要;达到申请变更相应层次的设置标准要求。变更校长的条件为:只能在一所民办学校中任职;具备本科以上学历;具备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具备3年以上的教育或教学经历;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龄不超过70周岁等。变更举办者的条件为:举办者为社会组织的,具有法人资格;举办者为自然人的,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相关推荐

点击查看更多
重点初中
首页 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