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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光明新区初中入学申请指南

光明新区教育局 2010-04-27 17:28:36

  初中一年级入学条件

  我市初中一年级的入学条件为:目前在深圳就读小学六年级,具有深圳市户籍户口或符合在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有关条件的暂住户口儿童;在外地就读小学六年级的深圳户籍适龄儿童;享受我市相关政策优惠人员的适龄子女。

  一、 申请入学需提交的材料

  1.深圳户籍儿童。

  深圳户籍儿童申请入学需提交以下材料:

  (1)户口本;

  (2)儿童出生证(申请小学一年级学位需提交);

  (3)父母的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

  (4)住房证明材料。即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房产证明或购、租房合同等材料。

  2.暂住户籍儿童。

  申请入学的暂住户籍儿童必须是父母在深连续居住1年以上,且能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的暂住人口子女:

  (1)适龄儿童出生证、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原籍户口本、在深居住证或暂住证;

  (2)适龄儿童父母在本市的有效房产证明和购房合同,或由当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提供的租房合同登记、备案材料;

  (3)适龄儿童父母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就业和社会保障证明,或者本市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

  (4)适龄儿童父母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5)适龄儿童原户籍地乡(镇)以上教育管理部门开具的就学联系函。

  3.属于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在申请学位时除应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外,还应出具优惠政策规定的有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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