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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前 宝安中小学已有安全看护人

宝安日报 2010-03-05 14:27:22

为确保学生安全,宝安多数学校在意识上重视、在做法上下功夫。

  深圳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日前公布,它以“政府令”的形式,对学校的环境安全、设施安全、活动安全、应急救助和事故处理等多个方面的内容,进行了全面而具体的规定。昨日,就实施细则中的一些详细要求,记者分几路对宝安多数学校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了了解,并就一些关键词采访了区教育局安全办负责人。

  滨海小学

  2008年10月起义务看管晚离校学生

  滨海小学从2008年10月起组织教师义务看管晚离校的学生,为的就是保证学生在校内安全与在校外安全的无缝对接。

  昨日下午3时50分至6时,记者在宝安区滨海小学附近随机采访了17位市民(包括6位接小孩的家长),其中有9位被访者表示,自己从未听闻《深圳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在谈及“宝安中小学校的安全管理质量水平”时,被访者表示满意,其中家住天悦龙庭的卢女士告诉记者,她的女儿这学期刚刚从青岛转来滨海小学读四年级,“我个人认为这里的学校与教师具备一种‘公共服务’意识,比老家学校更加注重与家长的互动,对学生在校内与在校外的安全教育都很重视。”

  据滨海小学安全办主任陈奕耀介绍,该校已于2008年10月起组织教师义务看管晚离校的学生,为的就是保证学生在校内安全与校外安全的无缝对接。据记者了解,晚离校的学生大致分三类,一类是家长未能准时接回家的孩子;二类是放学后留在校内参加各种兴趣班,如合唱队、鼓号队等的孩子;还有一类是留下来值日的孩子。“相对于后两者来说,第一类晚离校的孩子中以低年级的为主,为此学校教师义工队已于2008年开始义务看管这些孩子并为他们辅导功课,直到将他们一一送到家长的手中。”

  “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会放松对高年级学生的安全教育及安全保障工作。”该校副校长林文坚在接受采访时向记者多次表示,在细致研究了《实施细则》后,他认为不应将“建立上下学交接制度”仅仅限定于小学四年级以下的学生,“对于如何加强学校安全管理质量和水平,我们期待与家长们进行不间断的和更为细致的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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