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沈阳市小升初政策公布变化新规一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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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05 10:53:47
指标到校占比为高中招生总数的70%
《通知》要求,继续实行公办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和省重点高中招生指标定向分配到初中学校的改革措施,指标到校占招生计划的比例为高中招生总数的70%。
流动人员随迁子女可在就学所在地参加中考,与当地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不得设置重点班、实验班
《通知》要求,要继续落实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阳光分班及普通高中起始年级均衡编班政策,要加强监管,确保分班过程公平、公正、公开。义务教育学校要合理排座,不得设置重点班、快慢(好差)班、实验班、特长班、补习班、奥数班等。
严禁高中招收择校生
严禁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招收择校生、借读生、复读生。公办普通高中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复读班或复读学校。普通高中的班额标准为45人,最高班额要控制在50人以内,有条件的高中班额要逐步减小,实施小班化教学,以适应推进素质教育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