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届小学“希望杯”全国数学邀请赛报名指南(8)
沈阳数学会
2012-11-05 14:16:51
八、奖励
1、进入复赛者为初赛优胜,由各校通报表扬。
2、参加复赛的选手中将有不少于六分之一(即不少于参赛总人数的三十六分之一)的参赛者按成绩分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授予金、银、铜奖牌及获奖证书。未获得国家级奖项选手根据成绩(过省级基准控制分数线)及规定比例确定省级一、二、三等奖,经辽宁省数学会复核审批后,发放获奖证书。
考虑到各学校的生源及教学条件有较大差异,并且都有相对优秀的学生,所以国家级二、三等奖、省级一、二、三等奖中将有相应的比例授予非重点学校及郊区县的学校。
3、授予国家级一、二等奖获奖学生的指导教师“‘希望杯’数学竞赛优秀教练”称号及证书,授予国家级三等奖获得者的指导教师中的优秀者“‘希望杯’数学竞赛优秀辅导员”称号及证书。授予省级一、二、三等奖获得者的指导教师中的优秀者“‘希望杯’数学竞赛优秀指导教师”称号及证书。
4、授予组织工作出色的地区和学校“希望杯”组织工作奖,授予有关负责人“数学教育优秀园丁”称号及证书。
5、竞赛结果于2013年6月发到各学校,奖牌及证书同时下发。获奖名单将在“沈阳市数学会”官网(sycms.org.cn)、‘希望杯’数学竞赛系列丛书中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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