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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沈阳市中等学校招生考试理化

百度文库 2012-05-17 11:16:26

  附件2:

  2012年沈阳市中等学校招生考试理化

  实验操作考查实施方案

  一、考查对象与报名


  1.凡报名参加2012年沈阳市中等学校招生考试的考生,须参加理化实验操作考查。报考省重点高中和省级示范高中的学生必须达到合格标准。上肢残疾的考生免试。

  2.报名日期、报名办法与中考报名同步进行。

  3.考生原则上在本校考试,不具备考试条件学校的考生由各区县(市)统筹安排到其它考点参加考试。

  二、考查及补考日期

  实验操作考查日期5月7日至5月10日。补考日期5月17日。每科考查时间为15分钟。考生具体考查(补考)考点由各区、县(市)教育局编排。

  三、考查过程

  1.实验操作考查在市理化实验操作考查办公室的指导下,由各区、县(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2.实验操作考查由市命题办公室组织命题,每学科确定6个实验项目,考前考生抽签确定各自的实验项目。

  3.考点学校必备物理、化学实验室。每个考场每次安排18名考生,6名考评教师,1名监考教师。

  4.考生成绩由考评教师根据考生实验仪器选择、操作过程、实验结果、仪器整理赋分,0-5分为不合格,6-10分为合格。当场评定并告知考生。

  四、考务管理

  1.实验操作考查考务管理工作参照《沈阳市中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考务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2.实验操作考查实行紧急事项报告制度,逐级上报,不得延误。

  3.各考点要按照《沈阳市各类教育招生考试安全防范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及时处理各项偶发紧急事件。

  五、工作要求

  1.各区、县(市)教育局要将实验操作考查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

  2.各区、县(市)要成立实验操作考查领导小组,负责开展此项工作。组成人员、办公地点、联系电话,报市考查办公室,地点:市教育技术装备中心,电话:88334520.

  3.各区、县(市)要及时制定实验操作考查实施细则,报市考查办。精心组织、精细安排,确保考查工作的顺利实施。此项工作实行部门责任制、工作时限制、错误追究制。

  4.各区、县(市)要选派思想过硬、作风正派、业务熟练的专业教师和人员组成考评和考务队伍,经市、区培训合格方可上岗。

  5.按照市考点、考场验收标准,及时确定考点、装备考试器材。考点名单报市考查办。

  6.筹措、安排必要经费,保证实验操作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7.严肃考纪、严惩违规、违纪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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