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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们请您看清小升初怪现象

本站原创 2010-07-30 10:09:06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小学升初中按照“平等”和“免试就近”原则。但是,公办学校在教育资源上存在较大的差异,优质校是一种稀缺资源。社会对优质教育资源趋之若鹜,你争我夺,由此产生了长期无法解决的“择校热”问题,以及各种违法悖理的怪现象。

 

怪现象之一,《义务教育法》“平等”原则下的“小升初”“推优”制度。目前,“小升初”普遍实行“推优”制。“推优”是按一定规则对学生加以甄别、拣选, 使“优秀生”进入“优质资源校”。但是,《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 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不得将学 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这表明,《义务教育法》为“小升初”制定的规则就是“平等”,就是“免试就近”,绝不能有“淘汰选拔”的推优机制,不能给 学校分优劣。“推优入学”违背了《义务教育法》,造成了学生入学机会的不平等。此外,由于推优竞争过于激烈,推优过程中出现的权钱交易、暗箱操作屡屡见于 报端,严重损害了《义务教育法》提倡的教育公平原则。一个推优机制,竟然敢于同时违背《义务教育法》中的三条法规,世所罕见,更加离奇的是,教育部门的这 种违法行为,竟然为人过问、无人追究,在他们眼里法律规章不过是一纸空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尊严何在?

 

怪现象之二,升学考试转入地下,形式多样。《义务教育法》规定不得进行“小升初”入学考试。但是,据《北京日报》载,在各区县教委开始免试就近“小升初” 操作之前,部分名校早已悄悄委托民办教育机构进行“小升初”招生考试,这种考试相当神秘,考生秘密投递简历、组织者秘密通知考生考试信息,还创造性地把考 卷叫“问卷”,把准考证叫“出入证”,甚至把考场也移进了高校。

 

“竞赛”和“坑班”也是名校选拔学生的形式。“竞赛”是以权威的竞赛成绩为标准,名校借以对学生进行区分,选拔优质生源,由于各种“竞赛”屡遭“诟病”和“查禁, “竞赛”不得不改头换面,以其他面貌出现。比如,原来由北京市政府部门举办的“迎春杯”数学竞赛,现在已经转变为由某著名民办教育机构举办的“数学解题能 力展示”。“坑班”最早由名校为选拔优质生源而设,因为不符合“小升初”游戏规则,“坑班”被迫转移到民办培训机构,现在它已经能够同时向多所名校输送生 源。“坑班”目的明确,根本就是为了淘汰选拔而设,甚至采用“一月一大考”的方式频繁筛选考生,大大加重了考生的学习和心理负担,已经成为“小升初”的一 个怪胎。

 

怪现象之三,名校假办民校,暗渡陈仓,考试招生。《义务教育法》明确要求,公办学校不得通过考试选拔生源,学生必须免试入学,但是,按照《民办教育促进 法》,民办学校可以自主选择招生方式,实行考试录取。名校不愧是名校,它们马上对两部不同的法律做了创造性的综合,走出一步暗渡陈仓的妙计,做法是名校出 师资,挂民办牌子,由此“合法”地恢复了“小升初”的考试选拔录取。此风甚盛,其考试录取方式已经发展到了举办“民办初中联考”,成为同电脑派位一样重要 的录取方式。这些假民校尽得公私之利,一方面,它们可以声称自己是民办学校,拒不履行《义务教育法》规定“小升初”不得进行考试录取的法定义务,抢夺优质 生源、大把捞钱,另一方面,它们又声称自己具有公办性质,张口伸手向国家要政策、要补贴。

 

怪现象之四,变味的电脑派位。所谓电脑派位,就是由电脑帮助学生随机就近选择一所学校,实现“小升初”免试入学。实行彻底的电脑派位,可以在教育资源不均 衡的情况下,给予每个小学毕业生均等获得优良教育资源的机会,有助于实现教育公平。但是,由于教育资源不均衡,掌握优质教育资源的学校希望凭借自己的优 势,获得更好的生源和更多的利益。因此,在“小升初”的实际操作中,“电脑派位”往往被加上了许多前置条件,如,要首先在重点学校中进行第一次派位,然后 才能在普通公办学校中进行第二次派位,或者干脆把“电脑派位”置于推优、民校联考等其他派位方式之后。据一些同学反映,“电脑派位”早已被架空了,名存实 亡,“电脑派位”成了“充军发配”,有的学校甚至出现了“小升初入学未机选就已满员”的现象,严重侵犯了《义务教育法》赋予每个孩子的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 权利。

 

怪现象之五,“小升初”不考学生,考家长。在“小升初”过程中,如果家长希望自己的孩子读好一点的学校,不至于被“充军发配”,那么就要走推优、坑班、竞 赛、民校联考等途径,但无论哪一种途径,都可以说是家长权力、关系和财力的比拼。比如,为了符合就近入学的条件,家长要想办法调动户口买学区房;为了帮孩 子选上三好生,家长要动用各种资源打通关节;为了通过民校联考择校入学,家长就要不吝惜高额入读费。最后的结果,就是使教育资源按权、钱、关系分配,违反 了《义务教育法》规定的“平等”原则。在这场角力中,似乎没有胜利者,孩子落入教育资源差的学校,家长自然会心碎、悔恨;孩子成功择到优质学校,家长也要 额外花费大笔资财、或要承担滥用权力之污名。难怪众多家长都支持恢复传统的“小升初”统考制度。

 

“小升初”怪现象五花八门,但所有问题的症结所在是义务教育发展不均衡。要彻底杜绝这些现象,我们就要建立有效的机制,使经费投入、师资力量等向教育资源 薄弱的学校倾斜,最终达到教育资源均衡,实现教育公平。当然,在目前教育资源不能均衡的情况下,应该严格贯彻执行《义务教育法》,按照“平等”原则在公办 学校实行彻底的“电脑派位”制度,不给其它升学方式以机会。此外,也要鼓励民办教育的发展,把对教育资源有特殊需求的学生引导到民办学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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