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苏州各区初中学校施教区范围:迎春中学
2018苏州各区初中学校施教区范围:迎春中学
2018年吴中区迎春中学招生简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等法律法规,按照《2018年苏州市吴中区义务阶段学校入学工作意见》有关精神,为确保迎春中学2018年秋季初一年级招生工作有序进行,现将我校2018年秋季招生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生计划
8个班。
二、招生对象
凡经核实合法固定住所在迎春中学施教区内,常住户口在团结桥派出所、长桥派出所的苏苑实验小学、宝带实验小学等学校的应届毕业生。
三、施教区范围
运河以北、东吴北路以东吴中高新区行政管理区域(以团结桥派出所、长桥派出所的常住户口为准)内。
四、地段生认定
根据《义务教育法》“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公办初中施教区范围内的小学毕业生为该校的地段生;地段生的认定以稳定的居住地为依据;居住地以学生父母合法固定住所(商业、办公、工业用房、车库等非居住用房除外)为准。地段生认定主要细则如下:
1.学生常住户口应与其父母的常住户口及合法固定住所保持一致。学生本人户口与父母户口不一致的,以父母的合法固定住所为准。
2.学生父母的常住户口应与合法固定住所保持一致。常住户口与合法固定住所不一致的,以合法固定住所为依据。
3.学生父母有多处合法固定住所的,原则上以有户口、居住相对稳定、具备长期生活条件的一处合法固定住所(人均面积低于18平方米的除外)作为依据。但需在信息采集时提供该处合法固定住所的相关信息证明。
4.登记的合法固定住所五年内认定一名地段生(同一家庭多名孩子不受限制)。
五、报名须知
1.报名登记
(1)时间:2018年5月19日至20日(星期六、星期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
(2)地点:吴中区迎春中学招生办公室(圣陶楼一楼)
(3)要求:携带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户口簿等材料。
2.报名确认
(1)时间:2018年7月5日(星期四)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
(2)地点:吴中区迎春中学招生办公室(圣陶楼一楼)
(3)要求:携带小学毕业证书、素质发展报告书。
六、招生程序
验证、填表→上级审批→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咨询电话
电话:65611770
联系人:江老师、戴老师、朱老师
开通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