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苏州各区初中学校施教区范围:城西中学
2018苏州各区初中学校施教区范围:城西中学
2018年吴中区城西中学招生简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江苏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新生入学的规定,以及《2018年苏州市吴中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工作意见》有关精神,为确保城西中学2018年秋季初一招生工作有序进行,现将我校2018年秋季招生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生计划
8个班。
二、招生对象
凡经核实合法固定住所在吴中区城西中学施教区内,有本区常住户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三、施教区范围
运河以北、东吴北路以西的吴中高新区行政管理区域内的小区(以吴中区房屋产权证为准)
四、地段生认定细则
根据《义务教育法》“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公办初中施教区范围内的小学毕业生为该校的地段生;地段生的认定以合法固定住所(本办法特指具有住宅房屋所有权证或通过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所有权的居住用房。商业、办公、工业用房、车库等非居住用房除外。下同)为基准。适龄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是确定其在何施教区入学的主要依据。
以上面的原则为依据,鉴于我校班额容量的限制和严格控制择校的需要,特公布我校的地段生认定主要细则如下:
1.在吴中区施教范围内小学毕业的学生,其父母常住户口及合法固定住所保持一致。
2.非吴中区施教范围内小学毕业的学生,其父母常住户口及合法固定住所保持一致,须提供本学区段为唯一住房证明。
3.学生父母常住户口与合法固定住所不一致,以合法固定住所为依据,须提供本学区段为唯一住房证明,且须通过学校审核后入学。
4.学生父母有多处合法固定住所的,原则上以居住面积相对宽裕、具备长期稳定生活条件的一个合法固定住所为依据。须在信息采集时提供该处合法固定住所的相关信息证明,且须通过学校信息查询、走访鉴定后入学。如果多处合法固定住所中含有人均面积低于18平方米的住房,则该住房不再作为确定地段生的依据。
5.本区户籍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全产权合法固定住所(须提供无房证明),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共有产权合法固定住所可作为就近入学的依据。其他形式共有产权的合法固定住所原则不作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近入学的依据。
6. 对学生提供的合法固定住所予以登记,登记的合法固定住所五年内认定一名地段生(同一家庭多名孩子不受限制)。
7. 其他情况由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协调安排。
五、报名登记须知:
1.报名登记时间
2018年5月19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0-4:30
2.报名地点
城西中学招生办公处(振翮楼一楼,具体见校内指示牌)
3.报名登记需带材料
(1)实际居住地的房产证(原件、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4.报到确认领取入学通知书
2018年7月1日(周日)至7月2日(周一)携带小学毕业证书、素质发展报告书到校进行确认。
六、招生程序
报名——验证、填表——查询、鉴定、审批——发放通知书
七、咨询电话
电话: 65632017;66569827
联系人:殷老师、秦老师、陆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