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地段生认证解读
2016年苏州地段生:以碧波中学为例
(1)学生常住户口应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常住户口及合法固定住所保持一致。若学生户口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不一致,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作为确定施教区的依据。(在碧波中学施教区有房子,父母、孩子的户口和房子在一起,孩子是碧波中学的地段生)
(2)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常住户口应与合法固定住所保持一致。若常住户口(户籍登记地,户口所在地)与合法固定住所(自己买的房子)不一致,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作为确定施教区的依据。(父母买的房子在碧波中学施教区,父母、孩子的户口在其他地方,孩子是碧波中学的地段生)
(3)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多处合法固定住所的,原则上以相对稳定、具备长期生活条件的一处合法固定住所(人均面积低于18平方米的除外)作为确定施教区的依据。在信息采集时需提供该处合法固定住所的相关信息证明。(父母在苏州有很多房子,经常住在碧波中学为施教区的房子(人均不得低于18平米),孩子是碧波中学的地段生)
(4)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全产权合法固定住所,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共有产权合法固定住所可作为就近入学的依据。其他形式共有产权的合法固定住所原则不作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近入学的依据。(父母与祖父母共同拥有以碧波中学为施教区的房子,可作为孩子进入碧波中学的地段生的依据。)
(5)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合法固定住所的学生,按照属地管理和就近入学原则,由所属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居住地等情况,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就读。(父母没有房子,但是租住在碧波中学附近,找吴中教育局询问孩子是否可以做地段生进入碧波中学)
(6)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合法固定住所的,父母及其子女户口地和居住地长期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居住并为唯一居住地的,按照义务教育就近入学原则,学生初中施教区的确定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合法固定住所为依据。(父母没有房子,父母和孩子的户口、住的地方一直和祖父母在一起,可以作为地段进入碧波中学的依据。)
(7)学生户口与监护人不在同一户籍,在施教区内无合法固定住所,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学校就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小学毕业生,可凭相关证明在监护人户口所在地依法入学:①父母双方都是现役军人(含武警);②父母双方都是公派出国的专家、技术人员;③父母双方户口都不在市区;④孤儿。(父母和孩子不在同一户籍,并在碧波中学施教区没有房子,要去找吴中教育局)
(8)因改善住房条件、地块改造等乔迁新居的,人已迁新居,户籍尚未迁移的,施教区确定以新居住地为依据;因旧城改造,原居住地已拆迁,新住房尚未交付的,确定其施教区应以新安置的住房为依据;若家庭确有特殊困难,由所属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9)随迁子女(户口不在本地)(家长要满足基本条件,即家长在当地有稳定的工作,有稳定的住所,有稳定的收入,并且缴纳各种保险,如此家长即是这个地方的常住人口,尽管不是户籍人口。符合这种情况的家长,其子女属于随迁子女,未来上学可按当地随迁子女政策入学或参加升学考试(一般指的是小学、初中和高中阶段),在本市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应以其合法固定住所为依据就近入学(父母在碧波中学施教区有房子,户口不在苏州,孩子也可以进入到该学校);在本市无合法固定住所的,按照《苏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实施细则》(试行)相关政策执行(积分入学政策)。
(10)对服务对象提供的合法固定住所予以登记,登记的合法固定住所五年内认定一名地段生(同一家庭多名孩子不受限制)。
苏州择校生
择校生并没有政策明文规定,就是孩子不是地段生,就是择校生(推荐生除外)
择校生不受户口的限制,苏州择校主要看三好证书和成绩,所以如果想跳出地段去别的学校,只要别的学校肯要你,那就没关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