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苏州幼儿园、小升初、中考、高考最新政策 (5)
21.问:今年苏州市区普通高中是否取消择校生计划?
答:按照《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2012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办[2012]4号)、《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转发〈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2012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教办〔2012〕31号)等文件及2015年度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视频会议相关要求,今年起取消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取消招收公办普通高中择校生。
22.问:如考生同时被提前批次学校和高中段自主招生计划录取,怎么办?
答:由于高中段自主招生是与提前录取批次中的师范教育、普通高中艺术类(专业特长)、江苏省苏州中学的录取同时进行,有可能会出现学生既被提前批次的某一所学校录取,又被另一所高中段学校自主招生录取。这时的选择权是在考生手里,考生可以自己选择录取其中一所学校。
考生应在7月2日下午5:00点前及时到所选择的录取学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考生选择一经确定,不能更改。自主招生的学校应在7月2日将自主招生确认报到的情况及时上报市教育考试院。如在规定时间内,考生未办理报到手续的,即视为自动放弃自主招生录取资格,市教育考试院将根据考生填报的中考志愿予以录取。
23.问:今年加分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答:(1)少数民族考生,归侨青年、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含台商随行子女)、有香港和澳门地区户籍的考生,录取时加10分投档。
(2)见义勇为人员获国家级表彰的,录取时加15分投档;获省级表彰的,录取时加10分投档;获市级表彰的,录取时加5分投档。
(3)革命烈士子女录取时加30分投档。
(4)军人子女加分政策根据省教育厅、省军区政治部《关于印发〈江苏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的通知》(苏政联〔2012〕9号)和《苏州市人民政府2013年98号专题会议纪要》规定执行。
(5)根据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的实施细则》(苏府办〔2012〕222号)文件和苏府办抄〔2014〕13号文件执行。
24.问:《江苏省义务教育学籍管理规定》和《江苏省普通高中学籍管理规定》有哪些新的规定?
答:2015年苏州市按照《江苏省义务教育学籍管理规定》和《江苏省普通高中学籍管理规定》的要求,充分利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组织实施招生入学工作,提高学籍管理信息化水平。
一是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规定,适龄儿童入学后将获得全国统一的学籍号,学籍号是学籍管理的唯一识别代码,由教育部统一制订下发,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
二是根据义务教育学籍管理规定,苏州市中考严格执行考籍与学籍对应的规定,初中毕业生均在学籍所在校参加毕业、升学考试,领取文凭。普通高中学籍管理系统与全省普通高考报名系统实行数据对接,凡在普通高中学籍管理系统中处于正常学籍状态的应届学生,都可作为应届考生报名参加高考。
三是普通高中阶段进一步明确同一招生区域学校之间不得转学、民办学校不得向公办学校转学、低星级学校不得向高星级学校转学、未达到转入校当年录取分数线的本招生区域初中毕业生不得通过其他途径转入该校等。
四是同一个省辖市范围内的普通高中学校与中等职业学校之间学生可以转学。普通高中学校学生转入中等职业学校仅限高一年级学生,且只能转入中等职业学校三年制专业,并应补学中等职业学校一年级的缺修课程。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转入普通高中学校,其中考成绩须达到转入学校当年录取分数线,并应补学相应的缺修课程。
五是全面规范外来工子弟学校的学籍管理和办学行为。经苏州市教育局审核备案的外来工子弟学校举办的合格学段即小学的学生纳入学籍管理,学生将获得全国统一的学籍号。苏州市教育局审核备案的外来工子弟学校的非法学段的学生,不再办理学籍注册手续。对于不合格的外来工子弟学校擅自招收的学生不再办理学籍注册手续。
25.问:民办教育目前在苏州的发展状况如何?选择民办教育是不是一个理性选择?
答:民办教育是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进办学体制改革、增加受教育机会和选择、弥补公共教育经费不足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去年,苏州首次设立500万元的“民办学校政府引导激励资金”,通过租金补助、贷款贴息等形式支持民办教育发展,最近还颁布了《关于加快发展民办教育的意见》,大力促进民办教育发展。
苏州有很多高质量的民办教育,给苏州教育注入了更多活力,苏州的民办教育绝不是低端补充,而是多样性的一种选择,特色性的一种追求,完全能够满足家长和孩子更多更个性的要求。
26.问:2015年苏州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入学招生工作时间是怎样安排的?
答:(一)幼儿园招生时间
5月30日—6月1日(周六—周一)
(二)小学入学报名时间
6月13日—15日(周六—周一)
(三)初中入学工作日程
5月15日开始,公布苏州市区初中施教区,市教育局和各区教育局开通入学咨询热线,安排专人接待。
5月20日—22日,2015年小升初小学毕业生信息采集,各小学为学生信息采集(集体报名)(高新区、园区自行采集)。三城区外来工子弟学校集体报名(高新区、园区自行组织)。
6月中下旬,城区公办初中地段生学位告知。
7月5日—8日,户籍在姑苏区的外地小学返苏生报名;非本市户籍外地小学毕业生报名
7月11日,公办初中地段生、大学区辐射自主录取报名;经过批准的体育与艺术特色班统一报名。
7月12日,体育、艺术类特色班专业水平测试
7月13日,初中大学区辐射自主录取,体育、艺术类特色班录取。
7月14日,初中大学区辐射未录取学生回原施教区学校报名。
7月中下旬,外来人口随迁子女入学安排。
7月下旬,初中入学工作接待来访。
7月31日,公办初中招生工作基本结束。
8月15日前,市区初中发放《义务教育初中入学通知书》至原毕业小学。
(四)高中段招生工作日程
5月30日—6月3日,考生填报志愿。
6月17日—6月19日,2015年苏州市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
6月22日,高中段学校自主招生笔试。
6月27日,高中段学校自主招生面试。
6月30日下午16:00,公布中考成绩。
7月上旬,普通高中、现代职教“3+4”试点项目录取。
7月中旬,五年制高职、现代职教“3+3”试点项目、苏州技师学院和苏州市电子信息技师学院七年制“3+2+2”技师班、五年制“3+2”高级技工班录取。
7月中下旬,中等职业类学校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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