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苏州教育局针对各招生政策答记者问(3)
3、问题:2012年江苏省颁布《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意见》,苏州市有哪些贯彻落实的政策措施?
答复:
苏州市在全国率先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以来,高举教育现代化和素质教育两面大旗,义务教育改革与发展着眼于公平、着重于质量、着力于均衡。教育资源布局不断得到优化,优质学校数量明显增加,学生发展差异得到尊重,入学供需矛盾逐步缓和,优质教育公共服务普遍得到满足,从“有学上”到“上好学”的发展性难题正在得到解决。近年来,苏州市以全国首个“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地级市创建为契机,按照现代化办学标准办好每一所学校,切实缩小校际差距、区域差距,促进每一个学生健康成长,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更加公平、更高质量的义务教育,真正实现从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的历史性跨越。
2012年江苏省颁布《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意见》提出,要高质量、高水平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深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多年来,我市在加快缓解义务教育择校热,切实解决外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等方面,已经探索总结推广了一系列标本兼治、富有成效的经验做法,今年将根据省政府文件精神,继续做好相关工作。
一是严控规模。控制热点学校招生规模,控制热点学校班级规模,实行标准班额办学,原则上小学班额不超过42人、初中班额不超过45人,逐步使学校招生数与施教区生源数基本匹配,不断缩小热点学校招收择校生空间。到2015年,每所公办学校择校生比例控制在招生总数的10%以内。
二是扩张资源。根据苏州城市常住人口的数量,进行新一轮布局调整,逐步撤并或暂停部分学校招生。科学划定施教区,采用放大施教区范围,或者建立共享施教区,回应与满足人民群众要求享受优质教育资源的期待。2013年苏州市四中初中部暂停招生,其施教区分别划入十六中学、三十中学、二十四中。自2013年开始,苏州市二十四中学与景范中学共享施教区。
三是集团办学。为优化苏州城区基础教育布局结构,提高义务教育初中服务水平,苏州市教育局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努力使基础教育初中布局与城市人口变化相互适应,学校办学规模与施教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需求相互匹配。同时盘活存量资源,为新城区建设提供优质品牌支撑,2013年苏州一中分校品牌输出,与苏州市彩香中学校重组,成立苏州市一中分校(苏州市彩香实验中学校),办学地点在原彩香中学校内,学校施教区由原三元中学校与彩香中学校施教区合并而成。保留苏州市三元中学校建制,今后将在姑苏区新城区组建新校。
四是配套改革。严格落实四星级普通高中指标生均衡分配到所有初中的规定。2013年江苏省苏州中学(不含苏州中学园区校)指标生计划仍然为统招生计划的70%,分配与录取方式不变。其他四星级普通高中指标生计划为统招生计划的50%,采用填报志愿、平行志愿录取方式。
五是按需供教。深化教育改革,为外来人员子女提供入学机会,为残障儿童少年提供政策保障,为创新人才培养提供成长通道,为学习困难学生提供发展路径,为体育艺术特长生提供成功机会。2013年苏州市区公办初中吸纳外来人员子女比例将达到75%以上,特殊教育实施十五年免费教育。江苏省苏州中学伟长实验部继续招生,各学校体育艺术特色班继续招生,部分初中尝试为学习困难学生提前开设职业教育课程。鼓励初中校在均衡分班的基础上,积极探索面向全体学生,开展分层教学,实行多元化教育评价,努力为每一个学生提供最适切的教育。
六是提升水平。全市加快义务教育现代化学校建设,促进义务教育学校之间办学条件基本相同,促进教育服务均等化。截止到秋季开学,全市新建、异地新建、改扩建小学21所,初中6所,新增小学班级数134个,初中班级数82个,新增小学学位数5627个,初中学位数3270个。2013年苏州市正在积极准备迎接国家教育部以县域为中心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目前全市317所小学、180所初中先后通过县级自查、市级复核、省级督导,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将结合此次国家督导评估,加快提升义务教育办学水平,全力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七是师资交流。落实江苏省政府文件规定,积极推动全市城乡之间、校际之间的校长与教师交流,促进校际之间教育质量基本均衡,真正从源头上缓解择校现象。
八是加强督查。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苏州市将通过各级政府教育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创建全国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先进县市区、江苏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示范区,加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考核督查。苏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也将定期对各市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