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青少年电子制作比赛竞赛规则
一、电路创新设计、电子百拼和电学理论知识:
(一)竞赛内容:
1、电路创新设计、电子百拼和电学理论知识,均以个人为单位参加比赛,每项每校参赛人数最多8人,取成绩最好的4名选手,分别评定团体奖。
2、电路创新设计竞赛共3题,答题正确多者列前,答题正确数相同,总用时少者列前,排列个人单项名次,全部错误者不计名次。
3、电子百拼竞赛共2题,答题正确多者列前,答题正确数相同,总用时少者列前,排列个人单项名次,全部错误者不计名次。
4、电学理论知识竞赛共20题,答题正确多者列前,答题正确数相同,总用时少者列前,排列个人单项名次,全部错误者不计名次。
(二)竞赛规则和办法:
1、电路创新设计竞赛,要求选手正确地完成3个按卷面提示改造、创新实验电路。
通过竞赛,考查选手灵活运用电子制作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培养和提高学生自己设计的能力。
2、电学理论知识竞赛,要求选手正确地完成20个理论知识题目,考察参赛学生对电学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和对电路的理解能力。
3、电子百拼竞赛,要求选手熟练、快速地用拼装完成2个现场指定电路,培养和提高学生完成电子模拟实验的动手能力。
4、判断电子模拟实验正确与错误的规定:
凡不能按题意显示稳定的效果或虽能显示效果,但属下列条款之一者,均判为错误:
(1)拼装不平整(选用导线太长除外)或层次混乱;
(2)无底板拼装或连接点超出底板;指定器材都应展示在底板上,非指定器材不得出现在底板上;
(3)选用非指定元器件,或元器件极性错误;
(4)违背电子技术一般原理;
(5)未用子母扣连接或子母扣连接不牢固影响电路正常工作;
(6)导线或元器件在相邻层交叉;
(7)合上开关电路尚需作调整或调试后能显示功能;
(8)计时生效后再次触动、更改或增减拼装板上的零件;
(9)主动或被动给与或接受别人帮助者;
5、电子百拼竞赛器材须自带。
6、电子百拼竞赛,选手应在指定的时间里完成作品,由裁判员记录完成时间(计时精确到秒)。选手通过声、光、电等稳定地显示作品的效果,由裁判员判断结果正确或错误。
7、严禁将通讯工具带入赛场,违者取消该选手所属队全部竞赛成绩。
8、时间规定:项目1每题为6分钟,项目2每题为15分钟,项目3为20分钟。
(三)名次评定:
1、个人竞赛项目按高中、初中、小学,男、女6个组别按项目分别统计成绩。
2、根据参赛人数和单项名次,各单项分别按参赛总人数1:2:3的比例录取一、二、三等奖。
3、各单项团体奖,各组别(高中、初中、小学三个组别)成绩最好的4名选手名次之和排列团体名次,录取前6名。
4、单项团体等级奖,根据各组别参赛队数按比例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
二、简易机器人制作和定点:
(一)竞赛内容:
1、简易机器人制作赛(简称制作赛),选手现场制作具有定时功能的简易机器人。
2、简易机器人行走定点赛(简称定点赛),选手现场制作的简易机器人,在规定的场地内进行定点控制比赛。
(二)竞赛规则和办法:
1、竞赛时选手自带未经处理、制作过的指定套材,在指定赛场、按时独立完成制作和调试任务。
2、现场制作和调试时间:
现场制作:40分钟。 调试时间:10分钟。
3、各参赛选手的赛场和序号,由电脑随机产生,赛前公告。
4、简易机器人的工作由3节五号电池供电,电池自备。
5、必须使用现场制作的机器人参加行走比赛,行走比赛进行两轮,取一轮最好成绩。
6、被制作赛判为不合格的,可在10分钟的调试时间内继续完成,经裁判检查合格后可继续参加比赛。制作不合格(包括调试后仍判为不合格者)不得参加行走赛。
7、竞赛期间选手自带器材和制作工具,现场不提供工具、零配件和耗材,选手之间不得相互借用和调剂。
8、调试时间到后,所有制作合格的机器人按序摆放在指定位置。每位运动员的机器人按序在指定跑道上连续行走2次,裁判员记录行走时间(精确到秒)和分值。
(三)成绩判定:
1、制作:简易机器人制作判定合格的选手,以其完成制作的时间作为制作成绩(精确到秒)。电子线路部份:导线连接和安装工艺与“电子百拼竞赛”要求相同,不得增减或变动电子线路的元器件,并调节到30秒钟以内的定时功能。
机械部份:套材安装符合图纸(电动机变速箱位置仅供参考)及说明书要求、不得少装螺丝及部件,当场演示能在自调的定时段行走,该简易机器人评为合格。不符合上列条件之一者评为不合格。
2、行走:在规定时间内将制作好的简易机器人进行定时调试后,由裁判安排顺序,在指定跑道内行走(计时评判),简易机器人停止行走这一时刻和所在区域分值[行走停止时,若在两个区域界线上(脚与地面接触处),以分值较少的区域为区域分],为该选手的一次的成绩,时间精确到秒。区域分最高为100分,前后间隔分值详见跑道示意图。比赛两轮,最好成绩为该选手行走成绩。
(1)、简易机器人行走起始区长(净)20厘米,允许在区域内任何一处起步。但不得踩到或超越起跑线,违反者该次无成绩。
(2)、行走过程中,脚踩边线或底线,这一次无成绩。简易机器人在行走过程中跌倒或任何零部件脱落,该次无成绩。
(3)、行走过程中机器人跌倒、指示灯未能正常工作,该次无成绩。
(4)、给予或接受别人帮助者,该次无成绩。
(5)、自裁判发令开始,机器人离手触地后,对机器人提供任何帮助者,该次无成绩。
(6)、行走时间超过3分钟者,均无成绩。
(四)竞赛场地规定:
1、行走场地,要求区域内平整、无障碍物和无明显坡度。
2、指定跑道示意图
3、跑道长198厘米、宽100厘米 ,区域间隔见示意图,区域间隔线宽0.5厘米。
(五)名次评定:
1、个人竞赛项目按高中、初中、小学,男、女6个组别按项目分别统计成绩。
2、根据参赛人数和单项名次,各单项分别按参赛总人数1:2:3的比例录取一、二、三等奖。
3、各单项团体奖,各组别(高中、初中、小学三个组别)成绩最好的4名选手名次之和排列团体名次,录取前6名。
4、单项团体等级奖,根据各组别参赛队数按比例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