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田家炳实验初级中学请假制度
一、 为推行制度化管理,严肃工作纪律,确保教育教学工作正常有序开展,结合学校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 因病、因事(公事、私事)不能按时到校上班,均需向学校请假。集体外出由组织人或指定人请假。
三、 病假须提供医院证明,公事外出应提供会议通知或相关文件。
四、 请假半天(含半天)以内并且在不影响课务和相关工作的前提下采用登记备案制度。请假人需提前在各年级组长处登记备查,行政人员在办公室登记备查。组长每周上报办公室备案。
五、 请假1天及以上采用审核审批制度。请假人提前一天到校办公室领取《教职工请假单》,填写后经审核审批后方可休假。
六、 审核审批流程:
a) 个人填表:说明请假的事由及时间。事假一律自行安排好教育教学工作(教学、班主任工作等),否则不予准假。病假1天以内也可自行安排。
b) 业务部门审核:持请假单前往教务处,教务处主任审核签字。有班主任工作还必由德育处主任签字。审核检查落实教育教学工作情况。
c) 校领导批准:1-3天由分管教学校长签字批准,3天以上由校长签字批准。
d) 办公室备案:请假人将审核审批后的请假单连同相关证明材料(医院病假证明等)上交办公室备案。
七、 假满回校上班请本人及时到办公室销假。如需继续请假需重新办理请假手续。
八、 教职工不办理请假手续或超假不办理续假手续而擅自不到校的视为矿工。如遇紧急情况可先电话请假,确保在第一时间落实教育教学工作。返校后补办相关手续。
九、 统计与奖励:办公室每月根据备案公布上月出勤情况。奖励按教代会通过的规定执行。
十、 特殊假期如婚假、产假、丧假等请先咨询办公室,了解相关政策。
十一、 本制度未尽事宜本着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正常有序开展的准则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