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吴中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工作规程
吴中区小升初政策和苏州市区的政策不是一样的,所以,吴中区的家长如果孩子有学校变动的,首先要了解吴中区的政策。苏州奥数网编辑整理了苏州吴中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制度,供家长们参考。
1.转学
学生转学的条件是全家户口及家庭住址跨乡镇(及乡镇以上)迁移。
转学手续:
①学生转学由本人或家长向转出学校提出申请,转出学校根据学生监护人提出的书面转学申请,核实户籍迁移证明材料后开具“转学联系单”交监护人;②监护人将户籍迁移证明和“转学联系单”交转入学校审核,学校核实后开具由校长签名的“同意转学证明”交监护人至基础教育科盖章确认;③监护人将“同意转学证明”交转出学校,转出学校开具“转学证明”到基础教育科审核盖章、登记备案;④转出学校将“学生登记表”原件(学校留存复印件)以及休学、处分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密封后连同“转学证明”一并交给监护人;⑤转入学校凭经基础教育科审核、盖章后的“转学证明”和密封的学生学籍资料接收转学学生。
学校要按规定为转学学生办理好有关手续,各种证明的填写要完整规范。对转出的学生注销学籍号,为转入的学生新建学籍号,均需凭学生的户口本(或复印件),经基础教育科审核后办理。学校要严格审查转入学生的学籍资料,转学不得变更就读年级。
学校不得拒收转学资料齐全、手续完备的学生,也不得接收没有正常转学手续,或“转学证明”未经基础教育科盖章及学籍资料不全的学生。
2.借读
学生应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如有特殊情况确需借读,应按规定办理相关的手续。
借读手续:①在读学校根据学生监护人提出的书面申请及有关借读证明材料,开具“借读联系单”由监护人送至借读学校联系;②借读学校同意接收就开具“同意借读证明”交监护人至基础教育科盖章确认后将证明交在读学校;③在读学校审核后开具“借读证明”到基础教育科盖章、备案,然后将“借读证明”和密封后的“学生登记表”原件(学校留好复印件)交监护人带给借读学校;④借读学校凭“借读证明”和相关材料接收借读学生,并负责借读学生的所有学籍管理工作;⑤学生返回学籍所在地学校时,借读学校应将“学生登记表”原件及其他有关资料密封后带给原校,本校留存“学生登记表”复印件。
借读不得变更就读年级。借读学生的学籍保留在原校,学籍号保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