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中小学、幼儿园空气严重污染日应急预案
河北新闻网
2013-02-28 16:25:48
为及时、有效减少空气重污染对人体造成的危害,保障全市师生的身体健康,石家庄市教育局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职责
(一)市教育局将根据“石家庄市空气严重污染日预警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的空气严重污染日预警通知,及时通知学校采取应急措施。
(二)各中小学、幼儿园领导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指定专人负责,在易发生较严重空气污染时期,每天上网(河北省城市空气质量自动实时发布系统)查询空气质量实时发布数据,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三)中小学、幼儿园要加强宣传教育,让学生了解空气污染对人体的危害,提醒学生尽量减少户外活动,同时加强环境保护意识。
二、实施范围
实施范围为桥西区、新华区、桥东区、长安区、裕华区、高新区、正定新区、鹿泉市、藁城市、正定县、栾城县。
三、应急措施
各单位根据每日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指数)采取相应措施。
(一)重度污染日:200<全市平均AQI指数≤300,中小学、幼儿园减少户外运动。
(二)严重污染日:300<全市平均AQI指数<500。中小学、幼儿园停止户外体育课。
(三)极重污染日:全市平均AQI指数≥500。中小学、幼儿园停止户外活动;停止露天体育比赛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