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长安区7月6日中小学正式放暑假
长安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12年中小学放暑假工作的通知
长政教通字〔2012〕22号
各中小学:
现将我区2012年中小学放暑假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全区中小学校于2012年7月6日正式放暑假,9月1日开学。为做好开学前的准备工作,学校中层以上干部8月29日报到,教职工8月30日报到,学生8月31日报到,9月1日正式上课。
二、工作要求
各学校要做好本学期的工作总结和下学期的工作计划,并注意以下几点:
(一)各中小学认真组织好期末复习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特别是普通高中学校要进一步做好学生的学分认定和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各小学要做好“小学综合素质评价套件试点学校”工作,认真总结经验。
(二)各学校要做好中小学招生工作。认真贯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政策,自觉规范招生行为,做好招生政策宣传和咨询工作,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入学,切实解决好外来人口子女入学和留守儿童教育问题,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要严格执行“三限”政策,控制班容量,保障高中课改顺利进行。
(三)各学校要利用暑假组织广大干部教师认真学习新形势下课程改革的理论和政策,提高驾驭和把握新课改形势下教学能力和理论水平。普通高中学校,要利用暑假认真分析研究2012年高考与以往高考的不同要求和动态,特别是要对本校学生在新课改后首次高考中取得成功经验和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分析讨论,找出原因并制定措施方案,为今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四)为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各学校要利用假期组织学生开展形式多样的爱党、爱国教育。各学校要组织学生开展社会调查、走访社区、农村、企业活动,让学生亲身感受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七大以来国家和自己身边的变化,体会和了解中国共产党的丰功伟绩,加深中小学生对党的认识和感情;还可以利用读书、观看红色经典影视作品、撰写征文等活动,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五)各中小学要加强暑假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强化假期值班制度,安全巡查制度、组织集体活动审批制度和学生非正常伤亡报告制度等。暑假期间,要实行24小时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要保证通信设备性能良好,通信联络畅通。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得发生脱岗现象。各单位要做好防汛、防盗、防震等安全防范措施,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如有意外事故发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区教育局主管科室和安全科,不得延误,对迟报、漏报、瞒报者,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暑假期间,各中小学校原则上不得自行组织大型集体活动或学生夏令营,按照上级要求组织的社会实践、军训等,需在假前制定好计划并报主管科室审批。请各单位将值班安排表于6月底前报区教育局办公室。
(六)进一步做好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工作。严格遵守假期起止时间,学校不得利用节假日组织学生集体上课、补课。暑假期间,学校可给学生布置适量家庭作业,各学校按年级审核各学科作业量,最大限度减轻学生负担。所有作业通过适当形式向学生家长公布。各中小学校要根据学生身心特点,充分利用校内校外教育资源,组织学生积极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锻炼学生的综合实践能力。各中学要充分利用假期大力开展“我动手、我创造、我实践”主题活动,各学校要制定活动方案,切实推动科技创新活动开展。
(七)暑假期间,学校要密切与学生家庭和社会的联系,共同做好未成年人的教育工作,加强对学生的政治思想教育和法制教育,教育学生抵制各种非法集会、赌博和封建迷信等活动,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使学生度过一个轻松而愉快的假期。
(八)各学校要利用暑假继续开展好“城乡结对、互助共赢”活动。可组织城乡学生互访,让学生互相学习。城市学校可派骨干教师到农村学校对他们的教师进行培训,农村教师可到城市学校感受现代化教育的氛围,还可以给城市教师讲述他们艰苦奋斗的教育故事等等,真正实现互助共赢。
(九)各学校要利用暑假充分开展“万名教师访万家”活动。各单位要提前做好计划方案,让广大教师深刻理解“访万家”活动的意义、目的等,使该活动真正做到不走过场,了解实情,收集民意、解决问题,成为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为了掌握各学校假期活动和开学情况,及时布置下学期工作。开学后三日内,各学校将汇总后的各中小学《假期开学情况统计表》、《校历表》报区教育局基教科。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