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2011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开始
严格规范招生行为
各初中学校不得到小学组织任何形式的生源摸底,不得接受任何来源的应届优秀小学毕业生名单;不准为选择优秀生而擅自收取定金、下发书面承诺书、预录通知书和口头承诺;不得与社会中介组织、社会力量办学组织结成招生联盟侵害学生及家长利益。教育部门对擅自招收的学生不予学籍注册。义务教育阶段各类学校不得以文化考试形式确定学生入学资格,不准以各类竞赛成绩作为录取新生的依据。经批准的外国语学校初中招生,可进行必要的外语口语测试,但不得进行其他方面的测试、考试和面试。
市教育局要求各县(市)、区教育局及各学校不得提前组织招生,严禁以组织考试或变相考试的方式择优选拔新生。
民办学校招生工作要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管理指导下,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和全市义务教育招生政策规定的时间、步骤要求进行招生,不得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民办初中学校招收市区学生基本情况(姓名、性别、毕业学校等信息),在公办学校划片招生前,由所属区教育局分别向有关区教育行政部门提供。
在均衡分班方面,市教育局要求学校严禁举办重点班、快慢班、共建班,不准举办实(试)验班、特长班。所有录取新生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统一安排,实行微机编班并由学校公示。
石市还将坚决清理市区附设在小学或其他教育机构的“变相学前班”。市教育局要求各区教育局及所属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及《义务教育法》的有关规定,继续彻底清查附设在小学和其他教育机构的“变相学前班”,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规范办学行为。
市区招生时间安排
7月15日前完成小学招生工作。
6月25—27日,跨区入学学生到相关区教育局办理提前转学手续。同时,办理务工经商等流动人口子女入学报名手续。
6月30日前,组织学生填写《石家庄市2011年小学毕业生登记表》。
7月5—6日,经批准的外国语学校组织学生报名,尽可能采取网上报名,网址由学校向社会公布。
7月9—10日,组织外语口语测试。
7月13日将录取信息通知学生,7月15日前办理录取手续。
8月11—13日,学校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8月15—16日学生报到。
8月17—18日,各区教育局安排公开咨询,并处理遗留问题。
9月1日,正式开学。
各区办理跨区转学手续和外来人口子女初中报名地址
长安区:长安区政府西院(谈中街1号)
桥东区:四中路小学北侧(北花市街2号付1号)
桥西区:城角街小学(裕华西路与西二环交叉口北行60米路东)
新华区:新华区教育局院内(西焦北路18号,友谊北大街与新华路交叉口北行200米路西)
裕华区:南王小学(塔南路与建华大街交叉口东行200米路北)
高新区:54中西校区(天山大街与湘江大道交叉口西北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