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片免试就近安排入学
6月15日,市教育局下发了《关于做好2011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按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及家庭实际住址(以房产证为据)划片,免试就近安排入学。
今年全市小学毕业生有98868人,初中毕业生有111792人。市区小学毕业生25419人,初中毕业生24506人。预计来石务工经商人员子女中,需在市区就读小学一年级人数约8400余人,就读初中一年级人数约6100余人。
市区免试就近入学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按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及家庭实际住址(以房产证为据)划片,免试就近安排入学。要求学生户口随父母,且户口和住址符合户籍管理有关要求(新建小区无派出所除外),即户口、住址和学生父母的房产证一致。不符合该原则,由县(市)、区教育局根据各学校学位情况调剂安排入学。
外来务工子女持三证入学
来石务工经商人员子女,按有关规定需在石市义务教育阶段就读的学生,小学阶段由家长持本人合法务工经商证明、暂住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租房户持房屋租赁证明),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划定的义务教育责任区内小学报名安排入学,也可直接到实际住址所在地教育局报名,由县(市)、区教育局协调安排入学;初中阶段由家长持以上同样证件到实际住址所在地教育局报名,由县(市)、区教育局负责安排入学。
被拆迁居民子女由现居住地教育部门安排入学
因家庭住址迁移等原因,需到毕业学校所在区以外的区升入初中的小学毕业生,由相关区教育局查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户口本、房产证以及转出地所在区教育局出具的小学毕业生跨区转学登记表,按照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为学生办理提前转学手续,由转入区教育局安排就学,学生可在原小学继续学习直到毕业。
因旧城改造和开发,被拆迁居民子女就学,凭拆迁协议和回迁协议,由现实际居住地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生就学。
未办理移交手续的企事业单位所属学校,本单位子女入学,原则上在所属学校就学。民办学校按照市招生工作时间、步骤要求自主招生。
师大附中初中招收师大子弟
市五中招收新华区小学毕业生6个班270人,其责任区及招生工作,由新华区教育局负责。回民小学的回民学生由新华区教育局安排到9中就读;河北师大附属中学初中招收师大子弟;各县(市)、区属中学招生计划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制定。
7月15日前完成小学招生
根据招生时间安排,2011年7月15日前完成小学招生工作。2011年6月25-27日,跨区入学学生到相关区教育局办理提前转学手续。同时办理务工经商等流动人口子女入学报名手续。
2011年7月5-6日,经批准的外国语学校组织学生报名,将尽可能采取网上报名,网址由学校向社会公布。2011年7月9-10日,组织外语口语测试。2011年7月13日将录取信息通知学生,7月15日前办理录取手续。
2011年8月10日前,各区教育局完成初中划片招生工作,并通知到所属学校。2011年8月11-13日,学校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8月15-16日学生报到。2011年8月17—18日,各区教育局安排公开咨询,并处理遗留问题。2011年9月1日,正式开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