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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上海人户分离小升初入学招生政策解读

家长帮资讯 2015-03-20 16:12:08

  上海奥数网  又是一年招生季,很多的学校已经陆续的开展招生工作了,可是仍然还有很多的家长不明白“人户分离”入学需要办的手续问题,今天我们再来看看市教委基教处有关负责人的详细解读吧!

  一、“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全市实行

  根据上海市实有人口综合服务与管理的有关规定,本市从2009年起,试行义务教育阶段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少年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2014年试点工作进一步扩大,在浦东等8个区县内全面试点、在黄浦等9个区县部分街镇试点开展。在此基础上,2015年试点工作将扩大到上海17个区县的所有街镇,全面推进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少年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这一举措主要是为了进一步完善教育配套服务,解决少部分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子女就近入学的需求问题。

  相比往年变化:2014年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只在长宁、闵行、浦东、金山、松江、青浦、奉贤、崇明8个区县在全区县范围内试行(黄浦、徐汇等其他9个区县在部分街镇试行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全市实行),而2015年全市均可居住地登记入学。

  二、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的具体实施

  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少年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

  小学五年级毕业生,如选择在居住地登记入学的,家长必须在4月30日之前,到居住地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居住地登记手续并领取回执,并在孩子就读学校填写《回户籍地(居住地)就读申请表》,随后进行统筹安排!

  注意:一旦确定不可更改。

  三、统筹安排入学

  区县教育部门统筹安排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少年就学办法如下:

  各区县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少年入学。

  (1)登记入学的学生数少于学校招生计划数时

  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就近对口入学”的原则,安排学生进入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

  (2)登记入学的学生数大于学校招生计划数时

  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则按照“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原则,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少年,再统筹安排“人户分离”的适龄少年入学。

  统筹注意事项:统筹时各区县教育部门可结合实际,借鉴静安区“一个门牌号一居住户,五年内只接收一学生”(双胞胎、单独二孩、双独二孩例外)的试点做法,根据适龄儿童实际居住年限、购房时间以及与直系亲属同住情况等排序来安排学生。实施细则由各区县教育部门向社会公布,以防止房产商炒作“学区房”,保障适龄儿童就近入学的公平、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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