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华东师范大学第一附属中学“提前录取”招生方案(2)
新华初级中学
2011-07-12 13:36:54
(2)选拔办法:
①学校成立招生小组招收自荐生。
②5月24日将自荐生预录取名单上报区教育局。
③5月27日学校通知自荐预录取生网上签约。
④自荐生预录取名单于6月上旬在学校网站公布,同时上报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备案。
⑤预录取学生必须参加2011年上海市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考试成绩须达到高中“提前录取”招生的最低控制分数线。
⑥招生程序和招生人数严格依据市区教育部门的有关规定及本方案执行。
(3)面试:
①我校将对报考学生的材料进行审查,5月20日确定面试名单并在校园网上公布面试场次和时间。
②5月21日上午进行面试和综合能力评定,择优录取。参加面试的自荐生必需带好学生证或身份证。
3.自荐材料投递
(1)截止至5月18日(以邮戳为准)接受自荐生的个人材料,材料中应包括:自荐表复印件;初三阶段《学生成长记录册》复印件;相关获奖证书和荣誉证书的复印件;报考证明复印件(如本市户口簿、蓝印户口簿或《上海市居住证》等);我校网站下载的自荐学生信息表(请详细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