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收费:一费制
西南模范中学
2011-07-07 14:17:04
一费制
“一费制”是指在严格核定杂费、课本和作业本费标准的基础上,确定一个收费总额,开学时一次性统一向学生收取。
制定“一费制”的基本原则是,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经费来源必须坚持政府投入为主,学生缴纳杂费为补充,切实减轻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
从2006年秋季新学期开始,在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就近入学的公办学校中就读的本市户籍中小学生(含经区县教育部门指定承担的就近免试入学的民办学校中的就近免试入学的学生,下同)、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引进人才子女及在此类学校就读的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是否符合就读条件,由区县教育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审核。对上述中小学全部免除学杂费。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施“一费制”收费办法的意见规定,“一费制”收费标准见下表
(每生每学期/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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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本和作业本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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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1-5年级(一期课改) |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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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1-5年级(二期课改) |
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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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6-9年级(一期课改) |
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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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6-9年级(二期课改) |
185 |
民办学校参照执行
